黎智英案各被告求情進入第2天,《蘋果》兩重臣、社長張劍虹和副社長陳沛敏,先後由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當中提及他們當年工作的境況,以及如何硬着頭皮執行下達的死命令,雖曾斗膽勸諫,卻多數徒然,最後被拖上違法路,道出了幫黎智英打工的悲哀。他們在審訊作供時,曾訴說過不少「失去自由意志」的事例,陳沛敏今日求情時亦披露曾想過離職,只因身患重病,需支付醫療費,無奈留低,對自己當時不堅守傳媒原則抗命,深感懊悔。
張劍虹是黎智英手下頭號大將,他2005年曾「跳船」離開《蘋果》,5年後又再「上船」,晉升至《蘋果》社長和行政總裁,但在反修例動亂期間,他成為了黎老闆的「執行工具」,只能按其指令行事。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昨天求情時透露,當時黎智英欲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上其訪談節目,張劍虹提黎老闆「會唔會好敏感」,想加以勸阻,但對方不聽。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也嘗試說服黎和其他同事,不要再做違法的事。從過往庭上的證供可見,張雖然數度力諫,結果黎仍繼續其活動,只是稍為改變方式。
辯方律師指,張劍虹想減低罪行造成的破壞,但他不是「主腦」,沒有控制權,雖任行政總裁,實際權力卻有限,只能聽從「主腦」指示去做,惟有盡力減少報道的影響。
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張雖然是《蘋果》行政總裁,卻沒有實際權力,只能依「主腦」指示行事,即使反對也沒用。
其實張劍虹在審訊作供時,也曾訴說過「身不由己」的苦況,例如他坦言自己是「工具」,黎老闆經常下達编採命令,然後一錘定音,很難拒絕,只有在沒有指示時,才有「編輯自主」。例如每次開「飯盒會」,黎智英多數會提出自己的政治取態,叫各人按其方向運作。
張劍虹也曾在庭上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約1個月,他和陳沛敏都擔心繼續下去會有違法風險,曾反對黎智英一些做法,但對方一意孤行,沒有接受他們的意見。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有相同處境,其代表律師今日求情時便指,當時黎智英提出用《蘋果》發動市民「一人一信」,呼籲特朗普出手,她表示過反對,但黎智英堅持行動繼續。
陳沛敏在庭上作供時披露,黎老闆還叫她擬出一份「Shit list」,列出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把她拖進編採以外的政治行動。
陳沛敏的代表律師今日求情時又指,她試過阻止在《蘋果》刊登一些具爭議性文章,也考慮及早辭職,離開《蘋果》,但因當時患了重病,需支付治療費用,且有經濟困難,要工作維持生計,惟有繼續做下去。
陳沛敏求情表示,對自己未能堅守傳媒原則,感到十分後悔。她當時已想辭職離開《蘋果》,但因醫重要病要錢,無奈留低。
她在求情信中訴說,自己本應堅守傳媒原則,卻未能「企硬」,感到十分後悔。
張劍虹和陳沛敏在求情中,盡訴在黎老闆大石壓死蟹下,身不由己、沒法緊守原則的悲哀,而最後更被拖上違法之路,成為階下囚。難怪兩人不單止認罪,還擔任從犯證人,指證黎老闆的罪行,可說是他們屈從多年後的最後反抗。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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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各被告今日開始求情,包括5名頂證黎智英的從犯證人,法庭先處理「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的案件。兩人當年受黎指使爭取外國制裁香港,其證供對黎入罪極有幫助,在審訊中角色重要,這也成為辯方律師要求法庭大幅扣減其刑期的理由。我特別留意辯方提及的一件事:因陳梓華不單止頂證黎智英,還披露黎親信Mark Simon、「重光團隊」首領劉祖迪(「攬炒巴」)等人的所作所為,其家人因而受到種種騷擾,他憂慮出獄後,會面對安全風險,卻未知會否受到保護。這情況顯示,黑暴分子「陰魂」依然未散,從犯證人有被「私了」的危險,警方應考慮日後給他們提供保護。
陳梓華的代表律師今日求情時透露,陳於2021年初被拘捕及起訴後,其家人就開始被人跟蹤,並不斷受到口頭騷擾,父母更遭起底,將他們的電話號碼在網上公開,自此收到不明來歷的電話,現時只能接聽WhatsApp來電。
辯方還指,陳梓華的家人於去年8月16日報警,指有兩名男子在他們的住所外徘徊,警方接報後,在該處加強了巡邏。辯方說「一些持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對陳梓華頂證其他人,對他作出不友善言論。
陳梓華受到殘餘黑暴分子和黎智英支持者仇視,並不令人意外,因他被起訴後不久,就答應擔任從犯證人,供出黎智英和Mark Simon等人的秘密言行,特別是主動向控方透露與黎在台北密會,商量爭取外國制裁中港以觸發「支爆」的大計,成為黎罪成的重要證據,自然有人對他恨之入骨。
辯方所指的騷擾手法,在黑暴期間極之普遍,不少人因與黑暴分子對着幹,指責其暴行,而遭悍然「起底」,然後在網上及致電惡罵威嚇,甚至施以暴力「私了」,警察和公職人員也不例外,受到同樣兇狠對待。這些人至今仍然潛伏,陳梓華家人所受騷擾和威嚇,很可能就是這類人所為。
對於陳梓華出獄後的人身安全,辯方律師提出憂慮,指他害怕回到社會後,對他冇足夠保護。如果他移居英國,風險就更高,因他指證的部分「重光團隊」成員,正在英流亡,他更難得到保護。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陳梓華的代表律師求情時透露,自2010年起,因他頂證其他被告,其家人一直受到騷擾和威嚇,令他憂慮出狱後遭報復,如果移英,情況就更危險。
政圈朋友同我講,陳梓華和李宇軒出獄後,若人身安全受威脅,可以向警方要求保護。根據2000年制定的《證人保護條例》,當案件審完後,不論能夠令疑犯入罪,警方的「保護證人組」仍會持續保護某些證人,直至其生命威脅消除為止。
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日後也有同樣的人身安全風險,皆因黑暴分子「陰魂」仍未散,隨時再施暴。
若陳梓華等日後受到保護,他們及其家人可被安排入住警方的「安全屋」,以保證其安全。
其實與他們類似的另案從犯證人,也有相同的恐懼。「35+顛覆案」被告之一趙家賢,因認罪及願做從犯證人,去年11月提早獲釋,他早前接受黃媒訪問時就坦言,因他頂證了戴耀廷等主犯,獲釋後一直擔心被人報復,雖面對這危險,他表明仍會留港,不會移居他國。
今天法庭聽被告求情時,我還留意另一點,就是控方逐點詳述黎智英的健康狀況,把「救黎陣營」捏造黎智英瀕死的謊言完全撃破。先說他「暴瘦」的謠傳,控方指黎2020年剛入獄時,體重是80公斤,到了今年1月,體重是79.2公斤,輕了不足1公斤,可見坐監幾年仍然是「肥佬黎」。
黎智英仔女早前亂吹,指老爸指甲變綠脫落,牙齒腐爛甩掉,是病重的徵狀,可能命不久矣,控方今日直斥其非,指他去年曾提過牙痛、腳甲受感染,但經處理後,已乜事都無。至於心臟情況,一直正常,聽力也沒惡化。
其實即使控方不詳細說明,單看黎智英今日出庭個樣,已是活生生的證據,把那些低劣大話徹底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