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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陳國基稱將引入物管公司大廈消防措施法定責任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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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陳國基稱將引入物管公司大廈消防措施法定責任

2026年01月14日 12:17 最後更新:13:50

新一屆立法會召開首次大會,政府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

身兼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由保安局局長主持的強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組已經提出一系列建議改革方案和措施,包括修改法例,強化消防處規管權力,加入主要消防裝備關閉須由處方批准的新要求,將把關的規定由事後知會提升為事前把關,提升處方作為風險守門人的規管功能,減少出現防護真空,如果日後工程需要暫時關閉消防裝置,必須事先獲處方批准。

陳國基表示,目前消防相關法例主要針對業主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並未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任何法定責任,建議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理順關鍵責任鏈,令物管公司在制度上成為消防安全法定把關者,同時建議透過修例將合適的行政措施提升為法例要求,以及就合適的消防相關罪行例如針對未有為處所內消防裝置或設備進行年檢、阻塞或鎖上逃生途徑,以及未有就消防裝置失效期間,按時提供額外消防措施等,引入定額罰款制度。

他又說,建議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和設備證書的罰則,包括增加罰款、監禁刑期。消防處亦會善用創新科技提升滅火救援和監察預警能力,包括正在全面檢視消防人員個人裝置和其他消防裝備配置。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並在會議上發言。

張國鈞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成功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並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每個主權國家都擁有制定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利,中國也不例外,提到英國亦有至少14項國家安全法律,強調任何國家要求別國廢除國家安全法,都是虛偽的行為。

他又說,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享譽國際,香港去年被評為全球第二大最受歡迎的仲裁地,強調香港司法獨立、公正、公開行使司法權,過去6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近50次,是具有說服力的判例。

張國鈞又提到黎智英案,重申黎智英是由自己選擇律師團隊,獲得公正審判,判決和量刑理由已詳細公布,他選擇不上訴,羈押期間得到適當待遇,他亦從未提出任何投訴,認為一些針對香港情況的偏見指控,是無視客觀事實。

張國鈞又說,留意到荷蘭的代表提及關注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案件,特區政府敦促各成員國尊重法治,不要干涉香港法院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強調香港一如既往致力保護人權。

編輯:李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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