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合辦的第二屆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星期三(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二日舉行。本屆課程將聚焦公司法,帶領學員深入認識香港的公司法框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於研修班開班儀式致辭。他指,去年一月舉辦的第一屆研修班是培訓學院二○二四年啓動後首個課程,課程成效良好。他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對培訓學院的持續支持和信任,並指研修班為實施國家提升內地法官處理涉外案件能力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緊密對接即將於三月公布的「十五五」規劃重點方針。
以首屆研修班為基礎,本屆研修班以公司法為專題,來自內地22個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以及12個省份和三個直轄市法院的24位資深法官參與。課程通過講座、座談環節和互動實踐等形式,深入探討香港健全的公司法框架,內容涵蓋公司架構、擔保及清盤等主題。研修班的講者均為香港公司法方面的頂尖法律學者、專家和資深法官,將與學員分享對香港普通法體系和公司法的實用見解。適逢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本月舉行,學員將出席這項本港年度法律盛事,亦會參觀法院和國際法律組織,了解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和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發展。
培訓學院將繼續發揮「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體系的獨特優勢,舉辦更多能力建設項目,促進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和法律交流互鑒,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合辦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合辦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3日傍晚採取突擊行動,在葵涌一個工業大廈處所內檢獲共14隻瀕危爬行動物,包括鱷魚、蠎蛇、蜥蜴及龜。
漁護署早前接獲投訴,指葵涌一個工業大廈處所有人涉嫌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經情報收集及調查後,隨即展開行動。行動中,人員於該處所內截獲一名男子,他涉嫌管有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列明的瀕危物種,包括屬附錄I的一隻岩鬣蜥、一隻大頭龜、三隻黃額閉殼龜及屬附錄II的一條鱷魚、一條血蠎、一條地毯蟒、三隻巨蜥、一隻中國水龍、一隻黑胸葉龜及一隻鋸緣閉殼龜。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須領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文件證明動物來源。由於該名男子未能出示管有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漁護署遂檢取該批瀕危動物作進一步調查。
漁護署發言人說:「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
政府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會保持警覺,繼續從不同途徑加強監察及搜集情報,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罪行。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的情況,請致電2150 6978或電郵至espint@afcd.gov.hk舉報。
漁護署突擊行動檢獲十四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突擊行動檢獲十四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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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突擊行動檢獲十四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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