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頑垢清潔香港 首惡黎智英必須重囚終身
青年快閃社區清潔大行動發起人、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 高松傑
作為黑暴時期堅定投身清潔香港大行動的守護者,筆者對於這場亂港風暴的幕後主腦黎智英,可謂深惡痛絕。黎智英散播的是如同致命的病毒,毒害了香港的法治環境與無數青年的前程。面對如此罪大惡極的首惡,任何輕判都是對公義的褻瀆,唯有依法判以終身監禁,方能徹底掃除政治頑垢,還香港一個長治久安的清朗空間。
在近日的求情階段,黎智英試圖以所謂健康問題和所謂單獨囚禁來博取同情,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醫療數據清清楚楚地顯示,他的各項健康指標保持穩定,體重更已重新回升,所謂的「身體衰弱」不過是政治表演。更荒謬的是,辯方將「單獨囚禁」描述為黎智英的心理負擔,卻避而不談這本就是他為了自身保安理由而主動提出的申請。一個享受著司法制度妥善醫療照顧,並獲准依據個人意願選擇隔離環境的人,竟然有臉將其自願的選擇包裝成「額外折磨」來逃避罪責。這種司馬昭之心的手段,騙不了雙眼雪亮的香港市民。法律是嚴肅的,量刑必須以犯罪事實為依據,絕不能任由被告編造藉口來消解罪行。
從其下屬高層的證言中可以發現,黎智英在編採政策上「一錘定音」,即便面對內部反對,依然固執己見,將《蘋果日報》變為乞求外國制裁、煽動民眾憎恨政府的私器。他長期勾結外部勢力,證據確鑿,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這種對社會底線的踐踏,其遺害遠比當天大街小巷裡的頑固污漬更難清除。他操弄媒體,將歪理包裝成真理,荼毒了整整一代青年,讓他們在激進思想中迷失,導致無數家庭破碎,社會秩序崩潰。這種系統性的破壞、持續性的惡行,其影響範圍之廣、時間之長,已遠超一般刑事案件的範疇。
在清潔工作中,面對頑疾必須用重劑。在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面前,法庭更應展現霹靂手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且罪行重大者,判處終身監禁是合法合憲的要求。
重判黎智英,不僅是為了對這名毫無悔意的首惡進行應有的懲罰,更是為了發揮法律的教育與阻嚇意義。如果對這樣一個令香港陷入黑暗、踐踏法治尊嚴的罪魁禍首網開一面,將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背叛。只有依法作出最具阻嚇力的判決,將這顆政治毒瘤徹底與社會隔離,才能確保投資者安心、市民專注發展。香港的「清潔」不應僅止於路面,更應體現在法律對社會正氣的維護上。為了守護我們的家園,為了不讓悲劇重演,法庭必須依法判處黎智英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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