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星期二(20日)接報,指兩名受害人被騙徒用「猜猜我是誰」手法騙去財物。人員接報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成功鎖定一名疑犯,並星期三(21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36歲持雙程證的中國籍男子,經人員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被捕男子與另外8宗同類型案件有關,損失金額合共港幣163萬。
在2026年1月20日,九龍城警區接獲兩名受害人報案。受害人分別表示接獲騙徒來電,騙徒冒認其親屬,聲稱「被警方拘捕,需要繳交保釋金」,並要求受害人攜同現金到指定地點交收。由於騙徒的聲線與受害人的家人相若,受害人在擔心及慌亂之下,按指示攜同現金到指定地點交付予騙徒,其後發現受騙,遂報警求助。
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偵緝督察湯敬培簡報案情。
警方接報後隨即採取行動,包括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其中包括「警方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於2026年1月21日下午,九龍城警區人員在九龍塘港鐵站外發現一名中國籍男子,其外貌與案中涉案男子相似。經初步調查後,警方相信該名男子與上述兩宗電話騙案有關,負責與受害人會面並從中收取金錢,遂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其拘捕。
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偵緝督察湯敬培簡報案情。
其後,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和分析,警方發現該名被捕男子亦涉嫌與今年1月在本港多區發生的另外8宗同類案件有關,案中合共損失金額達163萬港元。所有受害人均為長者,年齡介乎69歲至88歲,個別案件損失金額由4萬港元至60萬港元不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會繼續追查其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以及案件中有否其他涉案人士。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星期五(2月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控方指早前的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包括與社署職員錄取口供、文件指紋較對及向銀行調查,申請押後案件,並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不反對押後,有保釋申請。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香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再訊,同時批准被告擔保,條件包括現金8萬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日到葵涌警署報到、遵守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俊傑(36歲,報稱無業)被控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5罪。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29⽇ ,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 ,即以陳文謙的⾝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