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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駕駛時前方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新規例即日生效

香港電台

司機駕駛時前方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新規例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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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駕駛時前方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新規例即日生效

2026年01月25日 17:21 最後更新:18:50

即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新規例下,任何放置在司機座椅前面,即司機座椅椅背前方的整個車廂空間,包括擋風玻璃、儀錶板或其他可以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地方,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有關裝置不能阻礙司機觀看道路及交通情況,及任何裝配在車上以提供對道路及交通情況的間接視野的鏡子、裝置或顯示器部件。

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十五五規劃綱要》。運輸及物流局的「香港五年規劃」編制小組再次召開會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會上聽取匯報規劃重點,並商議後續跟進工作,以配合行政長官主導的編制工作。

會上重點討論運輸及物流局如何精準對接「十五五規劃」港澳篇章交付香港的戰略定位和任務,包括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的定位;助力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和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積極配合北部都會區建設、推動重點領域合作實現突破,促進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

全國人大會議亦通過了《國家發展規劃法》,首次從頂層設計上就國家發展規劃進行專門立法,為制定規劃提供剛性的法律基礎,當中包括「涉港澳條款」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支持港澳特區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運輸及物流局會以「立短謀長」的視野,積極推動香港交通及物流網絡更高水平發展,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編輯:鍾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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