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破「虛假破產服務」詐騙集團拘7人 估計受害人數達百人涉款千萬元

社會事

警破「虛假破產服務」詐騙集團拘7人 估計受害人數達百人涉款千萬元
社會事

社會事

警破「虛假破產服務」詐騙集團拘7人 估計受害人數達百人涉款千萬元

2026年01月28日 17:00 最後更新:18:04

警方瓦解一個以提供「虛假破產服務」為幌子的詐騙集團,拘捕7人、檢獲多部電腦器材及手提電話及超過港幣170萬元現金。初步估計受害人數達100人,涉案金額達港幣1000萬元。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務處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表示,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於1月26日執行拘捕行動,打擊一個詐騙集團,拘捕的七名為本地人士,包括5男兩女,年齡介乎28至38歲。

更多相片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

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

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

檢獲的現金。

檢獲的現金。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行騙手法。警方圖片

行騙手法。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職員行騙「龍虎榜」。警方圖片

職員行騙「龍虎榜」。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

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林俊康總督察稱,警方留意到區內有不法分子透過提供所謂「虛假破產服務」,向受害人騙取高昂手續費。於25年警方共接獲4名受害人報案,指他們接獲推銷電話,對方聲稱可協助申請低息貸款。

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

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

檢獲的現金。

檢獲的現金。

林續說,受害人被邀請前往位於葵芳、一間訛稱為會計公司的地址,並由兩名職員推銷所謂的「個人小型破產計劃」,並虛假聲稱參與計劃後可毋須償還現有債務,且不受破產令限制,例如仍可購買物業、車輛或申請貸款等。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行騙手法。警方圖片

行騙手法。警方圖片

當受害人表示有興趣後,便會被另一名職員帶往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財務公司,以年利率高達47%借貸,借款金額由港幣38000元至17萬元不等。受害人取得貸款現金後,該職員隨即以「轉介手續費」名義取走款項。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林指,受害人再被轉介至指定律師樓辦理所謂的「個人小型破產計劃」。然而,當受害人向律師樓查詢後,才發現實際上是申請正式破產,而所謂的「個人小型破產計劃」根本並不存在。其後,受害人亦無法再聯絡到先前推銷有關服務的職員。結果受害人不單未能解決原有債務,更因新借貸的款項被騙徒取走而蒙受額外損失,並需繼續為新貸款償還供款。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接報後展開深入調查,最終鎖定一個本地犯罪集團,其運作據點包括:一間位於葵芳的無註冊「會計公司」、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財務公司,以及一間同樣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俗稱Call Centre)。

1月26日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展開行動。行動期間,警方發現到一名疑似受害人,由一名目標男子陪同離開尖沙咀一間財務公司,並將一疊現金交予該名男子。警方認為時機成熟,懷疑該名男子為詐騙中心成員,遂上前截停調查,並成功取回港幣70000元騙款。經調查後,警方以「串謀詐騙」罪拘捕該名男子。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同一時間,警方於上述三個地點進行搜查行動,並再拘捕六名犯罪集團成員,包括會計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職員,他們涉嫌負責向受害人推銷虛假破產計劃,在尖沙咀持牌財務公司拘捕一名董事及一名職員,他們涉嫌以接近法例上限的高利率,向由會計公司轉介的受害人批出貸款,並堅持以現金方式交收。期間一名姓徐女職員拒絕開門,警方最終需破門而入,並發現她曾藏起電腦硬碟以阻礙警方搜證,遂另以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將其拘捕。另外警方在尖沙咀電話詐騙中心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透過電話推銷(Cold Call)進行詐騙。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嫌疑人。警方圖片

警方發現,該詐騙中心面積約1000平方呎,內藏大量電話推銷講稿、約300個電話號碼名單(包括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及借貸文件。警方相信,集團透過非法途徑取得潛在受害者的個人資料,並設有「業績龍虎榜」以鼓勵成員加強行騙。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警方圖片

職員行騙「龍虎榜」。警方圖片

職員行騙「龍虎榜」。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行動中,警方以「串謀詐騙」罪拘捕7名本地人士,並檢獲17部電腦、超過20部手提電話、約港幣177萬元現金,以及多件名貴手錶和手袋等懷疑犯罪得益。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進一步拘捕。警方呼籲市民,對任何主動推銷借貸、債務重組或破產服務的來電,必須提高警覺。警方呼籲市民,對任何主動推銷借貸、債務重組或破產服務的電話必須保持警惕。任何人以清債或破產為名進行詐騙,警方定必依法嚴肅處理。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曹世樑則指,近年騙徒的手法日趨「專業化」。他們假借「會計公司」、「債務重組顧問」等市民普遍信賴的專業人士身分,推銷一些巧立名目的「債務重組計劃」,誘騙受害人繳交高昂手續費。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向市民提供防騙貼士,包括掌握個人資料本身並不代表專業可信、香港並不存在所謂的「個人小型破產計劃」、市民切忌輕信中介的片面之詞而繳交高額費用,以及必須核實可疑來電者的身份、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或使用「防騙視伏器」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查核。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姚永勤(中)、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右)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左)向展示證物。

姚永勤最後表示,打擊詐騙罪行是警務處處長的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一直透過多元渠道向市民宣傳防騙資訊,並積極與銀行業界及電訊商合作,提升公眾防騙意識。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如有市民懷疑自己曾被上述犯罪集團詐騙,請致電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電話號碼3661 2776與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聯絡。

警方搗破一個以公共屋邨單位作為掩飾的毒品儲存倉,拘捕一男一女,並檢獲合共約16公斤懷疑可卡因磚及50克懷疑大麻毒品,市值超過1200萬港元。

警方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黎可淇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黎可淇向傳媒簡報案情。

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主管黎可淇督察表示,根據情報搜集及深入調查,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在1月27日早上,在葵涌區展開反毒品行動。行動期間,人員於一個位於葵涌區的公共屋邨單位外截查一名可疑男子,並於其手上攜帶的一個環保袋內,搜出一磚懷疑可卡因。該名男子隨即被警方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黎稱其後隊員押解該名男子返回其住所進行搜查。人員進入單位後,發現另一名女住戶,並於單位內其中一個房間的黑色背囊內,檢獲另外13磚懷疑可卡因以及6包懷疑大麻毒品。警方隨即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將該名男子及女子拘捕。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黎說,案件中警方合共檢獲14磚、約重16公斤的懷疑可卡因,以及6包共重50克的懷疑大麻毒品,市值超過1,200萬港元。案件將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被捕男子年齡32歲,報稱為清潔工人;被捕女子同為32歲,報稱為售貨員,二人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將於稍後時間,分別暫控被捕男子兩項及被捕女子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1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初步調查相信,被捕人因貪圖「搵快錢」,而被販毒集團招攬成為傀儡,擔任毒品儲存倉的倉主,並兼任派送毒品的角色。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黎指被捕人士企圖利用公共屋邨單位作為毒品儲存倉庫,以掩飾非法活動及逃避警方追查。警方提醒市民,使用公屋單位從事販毒等不法活動,屬於濫用公屋,相關單位可被即時終止租約,並可能連累同住家人。警方稍後亦會將案件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黎可淇展示證物。

警方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黎可淇展示證物。

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成功堵截一批毒品流入市面,對販毒集團造成沉重打擊。警方亦藉此提醒市民,臨近農曆新年假期,切勿因各類金錢引誘而吸毒或販毒。

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