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5宗低息按揭貸款電話騙案,拘捕一名39歲本地女子,5案共涉款項220萬元。
黃穎珩展示證物。
警方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黃穎珩向傳媒簡報案情。黃表示,旺角警區於3月份接獲兩名市民報案,報稱在一月接到冒稱銀行職員的騙徒電話,騙徒訛稱可以提供低息按揭貸款。受害人信以為真,並按騙徒指示,分別在3月19及20日於旺角區內一間商場,與 一名自稱律師樓職員的騙徒簽署一些偽造的貸款文件。
警方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黃穎珩。
黃稱,騙徒在受害人簽署文件後,要求受害人要支付保證金。受害之後按指示匯款40萬及50多萬 的「保證金」到騙徒指定的個人銀行戶口。當騙徒再次要求受害人,匯入更多保證金時,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於是報警求助。
檢獲的證物。
黃續說,旺角警區人員其後透過銳眼計劃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及情報分析後鎖定騙徒身份,並於27日在葵涌區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罪名拘捕一名39歲本地女子。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人曾以同樣手法,於同年2月及3月在油麻地及中環的商場內,以相同手法騙取另3名受害人款項,5宗案件一共涉及騙款總達220萬元。被捕人報稱無業,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警方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黃穎珩。
警方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稱為銀行職員、律師行職員來電,應主動向銀行及相關機構核實對方身份。市民亦可以瀏覽香港銀行公會或律師公會網頁,以核實來電真偽。黃重申銀行職員不會要求顧客到非銀行分行辦理借貸手續或簽署合約,亦不會要求顧客轉數到個人戶口中,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黃穎珩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黃表示,由於此類案件盛行,情節嚴重,警方會諮詢律政司意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