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香港海關聯同中英街管理局星期二(2月3日)於中英街展開巡邏行動,防範和打擊違法行為,確保市場秩序。海關人員並向商戶派發單張,提醒他們遵守《商品說明條例》及新修訂的《應課稅品條例》,切勿售賣冒牌物品或私煙。
此外,私煙相關罪行已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加强海關對打擊私煙活動的調查及執法權力,包括向法庭申請沒收犯罪得益的權力及判處更高刑罰。
海關與中英街管理局展開聯合巡邏行動。海關FB圖片
香港海關與中英街管理局將繼續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並適時展開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冒牌物品及私煙活動。
海關人員向商戶派發單張,提醒他們遵守《商品說明條例》及新修訂的《應課稅品條例》。海關FB圖片
海關提醒商戶切勿售賣冒牌物品或私煙。海關FB圖片
海關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旅客販運毒品的案件,共檢獲約2.25公斤懷疑海洛英、4粒懷疑威而鋼及25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共約140萬元,並拘捕一名男子。
一名61歲的男旅客9日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中發現上述物品,遂把該名男子拘捕。
海關在入境男子行李中檢獲的懷疑海洛英、懷疑威而鋼及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經調查後,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一項管有應課稅品罪及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管有應課稅品罪,案件將於周一(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非法入口、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海關9日在機場拘捕一名入境男子,他涉嫌販運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