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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男子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市值1.3萬元被判囚8星期

法庭事

入境男子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市值1.3萬元被判囚8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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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男子未完稅煙藏同行兒童背包 市值1.3萬元被判囚8星期

2026年05月04日 18:52 最後更新:19:55

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8星期及罰款1000元。

粉嶺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周日(3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六十歲抵港男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17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300元,應課稅值約5800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周一被法院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海關同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抵港男旅客及其同行兒童,發現該名男旅客利用其個人及其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收藏3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1.1萬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周一被法院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000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香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聯同旺角警區警民關係組,日前在大角咀舉行聯合宣傳活動,向區內長者講解預防不良營商手法及消費陷阱的訊息,旨在提升長者精明消費的意識,避免在被人遊說下衝動消費或誤墮消費陷阱。宣傳隊同時向區內商店進行合規推廣,提醒商戶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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