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林景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報道指,林景臻喪失理想信念,私藏、閱看、寄遞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違規接受他人提供的出行服務,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信貸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人民銀行、中證監、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等內地8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通知》,完善監管政策,積極預防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當局強調,虛擬貨幣不具備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內對虛擬貨幣堅持禁止性政策,相關業務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
文件提出,由於掛鈎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在流通使用中,變相履行法定貨幣的部分功能,涉及貨幣主權,若未經內地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鈎人民幣的穩定幣。
當局又要求,若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金融機構不能發行和銷售相關金融產品,亦不得為相關業務活動提供帳戶開立、資金劃轉和清算結算等服務;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等。
當局指,近期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投機炒作活動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認為虛擬貨幣現階段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要求,有被用於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