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林景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報道指,林景臻喪失理想信念,私藏、閱看、寄遞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違規接受他人提供的出行服務,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信貸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