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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維修工程增業主親自投票門檻 物管協會:有助履行業主權利

社會事

政府倡維修工程增業主親自投票門檻 物管協會:有助履行業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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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維修工程增業主親自投票門檻 物管協會:有助履行業主權利

2026年02月06日 13:02 最後更新:14:14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因應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大埔宏福苑大火「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提出的建議,計劃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政府會諮詢物管業界、法團及業主,亦會透過在區議會成立的大廈管理工作小組收集地區意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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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建議五大修訂方向,包括針對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時,提高相關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增設「親自投票」門檻,由業主人數的5%或100名業主親自出席會議投票;為提升委任代表文書處理的透明度,建議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的上限,若大廈單位數目為50個或以下,每人只可取得一份業主簽署的委任代表文書,若單位數目超過50個,每人可取得由業主簽署的授權書數量不得超過業主人數的2%或20份;建議要求法團向工程顧問及承建商提供申報表,披露雙方的利益關係;建議進一步清晰化業主大會的議程及延期等安排,保障業主權益及確保法團依法行事;在大廈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或未能處理法團事宜的特殊情況下,建議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介入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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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表示,當局曾經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如未來進一步修訂,能優化相關管理機制,幾方面的建議都是適當。他認為,增設業主「親自投票」門檻,能夠提高業主對大維修的認知及參與度,有助履行業主權利及責任。

對於當局建議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的上限,陳志球相信是由於曾有授權書造假情況,涉及刑事行為,如果能夠杜絕是好事。至於因應管委會出現特殊情況,建議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介入協助,他認為最重要是寫清楚有關的定義。他又指出,如果大廈的管委會不能夠正常運作,主管當局不能夠視而不見,插手介入是有必要。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舉行26年首次區議員培訓班。

培訓班容主要涵蓋政府在大埔宏福苑大火後的支援及應對工作,讓區議員學習在大型災害事故中如何應變和幫助受影響的居民,以及加強與地區委員會和關愛隊的協作,同時促請區議員在日常工作中協助提升大廈管理的效能,以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麥美娟表示,政府正推動各方面改善措施,並落實系統性改革,打破利益藩籬,包括正全面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初步擬定五大方面的修訂方向,將諮詢物管業界、法團及業主,亦會透過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廣泛收集地區意見,以展開後續的修例工作。

麥美娟向區議員表示,今次事故突顯在完善地區治理後行政主導的優勢,地區有效動員「三駕馬車」,民青團隊的行動力亦大大提升。她說,大埔宏福苑大火使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對大廈管理及維修工程安全更為關心,區議員作為地區治理的前線,應積極主動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和居民處理大廈管理相關事宜,亦要利用好區議會的大廈管理工作小組向政府提出建議。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舉辦26第一次區議員培訓班。政府新聞處圖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舉辦26第一次區議員培訓班。政府新聞處圖片

麥美娟又寄語區議員,繼續加強與居民的溝通和接觸,親身聆聽居民的「急難愁盼」,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市民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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