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社署數字,每年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由2020年的940宗,持續上升至2024年的1504宗,去年首三季則錄得1022宗。《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上月生效,規定25類指明專業人員,若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面對相關風險,須盡快舉報。政府為配合條例生效,已在多方面加強支援。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社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總社會工作主任袁玉珊,接受《政府新聞網》訪問表示,加強的支援,包括增加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人手,以助接收和處理舉報個案。
受助家庭之一的呂先生,三年前與妻子離婚後需辭工獨力照顧兩名患有專注力不足的子女,導致精神與經濟壓力大增,曾在情緒失控下打女兒。
香港政府新聞網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迅速跟進,包括安排女童入住緊急寄養家庭,並為呂先生提供輔導及支援服務;其後情況改善,一家重建關係。社署表示,服務隊可深入家庭,即時示範合適的管教方式,觀察家庭成員的互動,從而提供更貼身支援。
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去年3月成立六支保護兒童支援服務隊,隊伍由社工、心理學家、護士等專業人員組成,接收社署轉介的個案。截至去年9月底,服務隊已處理428宗家庭個案。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本月20日起實施。醫管局虐兒個案統籌醫生組主席鄭慧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條例目的旨在識別兒童正受嚴重傷害或其風險,希望編織到安全網保護兒童,條例通過後有時間給業界準備,醫管局亦有為醫護提供在職培訓及網上課程,相信專科醫生有經驗應對懷疑虐兒情況。若留意到家長有需要支援,醫管局或健康院亦會轉介予社區社工跟進。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名譽臨床副教授關日華出席同一節目時表示,醫護一向有處理保護兒童及虐兒個案,不覺得新要求帶來大壓力,只是要了解如何通報。他稱,若替兒童做身體檢查時發現異常病徵或瘀痕,會詢問父母或照顧者,留意回答與傷痕是否吻合。
關日華。資料圖片
關日華又說,雖然部分內臟損傷難以識別,但觀察就能發現蛛絲馬跡,包括留意兒童的情緒及他們與照顧者相處時的反應及溝通情況等;醫護亦會留意隱蔽位置有否受傷,包括眼、耳、鼻等。若有懷疑會跟醫務社工等人員聯絡,了解家庭背景會否有機會構成虐兒。他提到,新手家長或有較大壓力,呼籲家長若面對壓力可尋求親友或社署支援,不要將壓力發洩在小朋友身上。
關日華提醒,3個月以下的嬰兒頸部無力,而且幼兒腦部較脆弱,若快速移動,腦部組織有機會撞到頭骨受傷,急速移動更可能引致血管被扯斷, 引致腦部嚴重受傷、眼睛出血,長時間會影響小朋友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