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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籲市民勿攜帶或網購蘭花、花旗參、乾海馬等瀕危物種入境 違例最高罰一千萬囚十年

社會事

漁護署籲市民勿攜帶或網購蘭花、花旗參、乾海馬等瀕危物種入境 違例最高罰一千萬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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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籲市民勿攜帶或網購蘭花、花旗參、乾海馬等瀕危物種入境 違例最高罰一千萬囚十年

2026年02月09日 11:20 最後更新:02月10日 16:0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星期一(二月九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或網購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入境香港。

漁護署發言人說:「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規管。本港透過《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條例》),實施《公約》的規定。在《條例》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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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列明瀕危鯊魚魚翅。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列明瀕危鯊魚魚翅。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石斛。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石斛。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天麻。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天麻。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圖片

最常檢獲的受管制物種之一——花旗參。政府新聞處圖片

最常檢獲的受管制物種之一——花旗參。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常檢獲的蘭花。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常檢獲的蘭花。 政府新聞處圖片

任何人違反《條例》有關規定即屬違法(即使並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去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500宗,包括蘭花(如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

發言人續說:「農曆新年將至,近日已錄得多宗市民從中國內地攜帶蘭花返港時被香港海關截獲的個案。市民若計劃在本港以外地方購買動植物產品(包括網購),應事先查證該物種是否屬受管制的瀕危物種。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產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漁護署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列明瀕危鯊魚魚翅。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列明瀕危鯊魚魚翅。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石斛。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石斛。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天麻。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天麻。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圖片

最常檢獲的受管制物種之一——花旗參。政府新聞處圖片

最常檢獲的受管制物種之一——花旗參。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常檢獲的蘭花。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常檢獲的蘭花。 政府新聞處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海軍星期二(四月十四日)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

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國際間在司法協助上的合作,對於各個司法管轄區合力將匪徒繩之於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鄧炳強續說:「香港一直不遺餘力,透過擴大與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雙邊協定的網絡,強化本身的國際執法能力。今日簽訂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根據《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香港特區與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載有國際上同類協定的主要條款及保障,所涵蓋的協助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的人、送達文件、取得證據、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提供資料,及沒收犯罪得益等。

​已生效的香港特區主要雙邊協定(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載於以下網頁:www.doj.gov.hk/tc/external/international_agreements.html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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