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消息: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一名律師周五在庭上陳詞,指五角大樓限制記者進入大樓的政策,剝奪了美國民眾在國家處於戰爭狀態下,獲取美國軍事行動重要資訊的權利,促請法官阻止新規定生效。
《紐約時報》律師西奧多布特魯斯(Theodore Boutrous)在該報控告國防部的首次聆訊中,向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保羅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表示:「公眾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盡可能了解更多資訊。」
2026年3月5日周四,國防部長彼得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佛羅里達州多拉爾的美國南方司令部,舉行的首屆美洲反販毒集團會議上發言。(美聯社圖片/Rebecca Blackwell) AP圖片
弗里德曼法官未有即時裁定,是否命令五角大樓恢復去年10月因拒絕遵守新規定而離開大樓的記者的記者證。不過,法官的言論暗示他對政府辯護該政策的關鍵論點持懷疑態度。
弗里德曼法官由民主黨總統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提名,他指出,美國民眾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聽到關於聯邦政府及其民選領袖活動的「各種觀點」。
檔案圖片:2023年8月27日,從華盛頓一架飛機的窗戶望向五角大樓。(美聯社圖片/Carolyn Kaster) AP圖片
法官稱:「許多事情需要嚴密和安全地保管,但開放和透明讓公眾能夠了解他們的政府正在做甚麼。」
司法部律師米高布倫斯(Michael Bruns)表示,該認證政策反映了政府保護國家安全資訊的「迫切利益」及其「法定義務」。
布倫斯強調:「這並非微不足道。」
弗里德曼法官表示,他打算「盡快作出裁決,因為我知道這出於多種原因而非常重要。」
《紐約時報》去年12月控告五角大樓及國防部長彼得赫格塞斯(Pete Hegseth),聲稱該認證政策侵犯了記者的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憲法權利。
《紐約時報》發言人查爾斯施塔特蘭德(Charles Stadtlander)表示,美國對伊朗的襲擊,以及由此導致的美國士兵死亡,「突顯公眾有權獲取關於當前軍事行動細節的深入、公正報道。」
施塔特蘭德在一份聲明中稱:「今天是《紐約時報》律師提出我們論點的重要機會,以證明允許記者全面報道五角大樓的明確重要性和公共服務價值。」
目前五角大樓的記者團主要由同意該政策的保守派媒體組成。包括美聯社(The Associated Press)在內,拒絕遵守新規定的媒體記者,則繼續在大樓外報道軍事消息。
與此同時,美聯社正等待美國聯邦地區上訴法院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就其針對總統特朗普政府的另一宗訴訟作出裁決。美聯社聲稱,特朗普團隊因該媒體未有跟隨總統重新命名墨西哥灣,而減少其參與總統活動的機會,以此懲罰它。
五角大樓辯稱,該政策實施「常識性」規定,保護軍方免受國家安全資訊洩露的風險。
政府律師寫道:「該程序的目標是防止構成安全風險的人士,廣泛接觸美國軍事總部。」
《紐約時報》律師聲稱,該政策旨在壓制對特朗普政府不利的媒體報道。
他們寫道:「第一修正案明確禁止政府授予自己不受約束的權力來限制言論,因為這種任意權力的存在本身就可能導致自我審查。」
《紐約時報》指出,五角大樓在執行其規定時存在不一致。該報稱,特朗普盟友、右翼人士勞拉盧默(Laura Loomer)同意五角大樓的政策,但她透過推廣其「爆料熱線」,似乎違反了禁止索取未經授權資訊的規定。
政府沒有反對盧默的「一般爆料熱線」,但卻認定《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的爆料熱線違反了其政策,因為據稱它「針對」軍事人員和部門員工。
布特魯斯表示:「這令人費解,根本說不通。」
法官詢問政府律師布倫斯,用甚麼標準來判斷記者是否構成安全風險。
弗里德曼法官問道:「難道沒有一些必須統一應用的標準嗎?」
布倫斯回答說有。但他表示,政府在五角大樓這類安全場所限制言論方面,擁有「更大的酌情權」。
他補充說:「這項政策的原因是五角大樓的安全。」
代表五角大樓新聞協會的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大衛舒爾茨(David Schulz)表示,這項受質疑的政策「與過去截然不同」。
舒爾茨告訴法官:「新聞界自大樓開放以來就一直在裡面,它一直都在。」
美聯社駐紐約媒體記者大衛鮑德(David Bauder)對此報道亦有貢獻。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