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打擊利用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群組涉嫌售賣冒牌物品案件,本周二突擊搜查屯門一個位於工廠大廈的倉庫,檢獲約4300件懷疑冒牌貨,主要是童裝衣服,估計市值約50萬元,拘捕一對夫婦。
海關特別行動打擊以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群組售賣冒牌物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相信,涉案的冒牌物品生意及儲存倉庫,是由兩名被捕人以家庭式經營,透過社交平台發表帖文,吸引市民加入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群組,再向群組成員售賣冒牌物品,並以快遞形式送貨,有關群組的人數多達4000人。
BP海關。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8星期及罰款1000元。
粉嶺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周日(3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六十歲抵港男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17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300元,應課稅值約5800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周一被法院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海關同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抵港男旅客及其同行兒童,發現該名男旅客利用其個人及其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收藏3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1.1萬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周一被法院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000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