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3日在大嶼山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相關違法活動,拘捕8人,並扣查7輛涉案的懷疑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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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包括4名本地男子和4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23至57歲,他們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未經准許在行人路上騎駛電單車」,以及「通緝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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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4月3至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追捕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超速駕駛、非法改裝車輛、酒後及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罪行,5男1女被捕7部車輛被扣查。
警察總部。
行動期間,人員於區內主要幹道設置路障及重點巡查類近酒吧的地區,截查可疑車輛,並進行反超速執法及跟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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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歲至45歲,他們分別涉嫌「酒後駕駛」、「毒後駕駛」、「危險駕駛」、「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管有第一部毒藥」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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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員偵測到131部車輛超速行駛,將會向有關司機發出告票。人員亦發現7輛私家車懷疑經過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已將涉事車輛拖往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人員同時亦發出3張欠妥車輛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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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駕駛人士,毒後駕駛、酒後駕駛及超速駕駛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除會被罰款及停牌外,亦會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嚴厲交通執法行動,打擊相關違例事項,以確保道路暢通、保障市民安全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