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3日在大嶼山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相關違法活動,拘捕8人,並扣查7輛涉案的懷疑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被捕人士包括4名本地男子和4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23至57歲,他們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未經准許在行人路上騎駛電單車」,以及「通緝人士」。
警方提供
所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社交平台流傳一段行車紀錄儀片段,一輛掛有「P牌」黑色私家車,在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的慢線路肩位置逆線行駛,更突然連過去線作180度掉頭,警方指司機已被控危險駕駛罪。
車Cam L FB
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相關短片後隨即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該私家車當時沿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的路肩逆線行駛,隨後掉頭至左三線,再切線至左四線(快線)行駛。涉案司機為一名70歲本地姓劉男子,他涉嫌駕駛掛有暫準駕駛執照(P牌)的私家車在公路上逆線行駛。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已於今日(7日)以傳票方式,控告其涉嫌「危險駕駛」罪。
車Cam L FB
車Cam L FB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