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名母親懷孕時接受大排畸產檢顯示胎兒無異常,未料女兒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追查揭涉事醫生竟無檢查資質。
女兒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婦人追查揭大排畸醫生無檢查資質。影片截圖
產檢顯示無異常 女嬰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
綜合內媒報導,遼寧瀋陽一名高女士於2021年10月首次到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進行產檢,約4個月後接受包括胎兒系統超聲在內的大排畸檢查。當時檢查結果顯示,胎兒「脊柱雙光帶平行排列,整齊連續」。惟至2022年12月,女兒出生半年後接受磁力共振檢查時,卻被確診患有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及椎管內脂肪瘤,即俗稱的「脊柱裂」。
女兒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婦人追查揭大排畸醫生無檢查資質。影片截圖
脊柱裂可致嚴重後遺症 院方否認與檢查有關
據瞭解,脊髓脊膜膨出屬先天性神經系統發育障礙,是導致新生兒傷殘及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患者一般需要接受多次手術治療,否則可能出現足踝畸形、大小便失禁等後遺症,嚴重者更可導致終身殘疾,甚至危及生命。
事後,高女士曾與盛京醫院交涉,但院方否認女兒患上「脊柱裂」與大排畸檢查未有發現異常有關,而高女士則表示,自己當時並未察覺檢查存在問題。
女兒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婦人追查揭大排畸醫生無檢查資質。影片截圖
涉事醫生無大排畸檢查資質 衛健委介入處罰
高女士指出,她曾要求院方提供彩超原始圖像,惟醫院一直未有明確回覆。直至2024年1月,她經多方查證後發現,當時替她進行大排畸檢查的超聲科醫生,原來並未持有相應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2024年4月,高女士首次向瀋陽市衛健委提出投訴,案件於同年12月27日獲正式受理。至2025年3月,她收到有關涉事醫院及涉事醫師的書面處罰結果。
女兒出生半年後確診脊柱裂,婦人追查揭大排畸醫生無檢查資質。影片截圖
涉事醫生遭警告 醫院被罰1.5萬元
處罰結果顯示,涉事醫生違反《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從事產前診斷所需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或未在《醫生執業證書》中加註母嬰保健技術(產前診斷類)考核合格資格。當局最終對涉事醫生作出警告處分,並對涉事醫院罰款1.5萬元人民幣(約1.7萬港元)。
不過,對於高女士要求調取彩超原始圖像的訴求,院方仍表示拒絕。根據醫院於2025年6月24日的回覆,現行法律法規並無強制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向患者提供此類屬病案範疇的電子影像數據複製服務。院方又稱,為避免引起誤解及保障雙方權益,因此不提供彩超原始圖像。
律師稱患者有權查閱影像資料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表示,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患者有權查閱及複製其門診病歷、醫學影像檢查資料、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他認為,大排畸彩超圖像屬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理應納入病歷資料範圍。
專家指照超聲波未必能篩出所有畸形
另一方面,一名長期從事超聲影像工作的專家指出,超聲檢查本身並不能排除所有胎兒畸形。現時產前篩查只要求篩出9大類致死性嚴重畸形,而「脊柱裂」也分為隱性及顯性兩種情況,並非所有個案都可於產前百分之百被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