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星期四(4月9日)在粉嶺搗破兩個懷疑私煙貯存倉庫,共檢獲超過880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共約3970萬元,並拘捕一名43歲報稱倉務員的懷疑涉案男子。
政府新聞網圖片
海關人員星期四中午搜查粉嶺坪輋路的兩個物流倉庫及一輛停泊於倉庫內的中型貨車,在倉庫及貨車內檢獲該批懷疑私煙。即場拘捕一名報稱倉務員的43歲懷疑涉案男子。
政府新聞網圖片
初步調查發現,有犯罪集團在場內將大批私煙重新包裝,偽裝成等待轉運的正當貨物,伺機偷運到煙草税較高的海外國家或地區圖利。海關表示會繼續追查私煙的來源和去向,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煙草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6星期和罰款4000元,以及監禁4星期和罰款3000元。
一名55歲抵港女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3月8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4歲抵港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6801支未完稅香煙及200克製成煙草,估計市值約29880元,應課稅值約2328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9日被法院判處監禁6星期及罰款4000元。
另外,海關人員於3月31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身上和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599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500元,應課稅值約2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9日被法院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3000元。
海關歡迎有關判刑,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一名六十四歲抵港女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未完稅煙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