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佈,將於4月20日至5月4日期間,安排受災的7幢樓宇居民分批返回單位執拾物品。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政府已通知超過1730户,其中接近98%的居民確認能按指定時段上樓。
卓永興表示,98%受災居民已確認上樓執拾安排。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卓永興指出,宏福苑1至7座共有1736個單位,政府已基本接觸所有住户。對於少數未能依安排時段上樓的居民,政府會主動接觸並另行安排日期,確保他們亦有機會上樓取回物品。有關安排會避開宏福苑的聽證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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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永興表示,98%受災居民已確認上樓執拾安排。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卓永興。政府新聞處圖片
透過「一户一社工」機制,政府了解到有接近400户居民希望在此次上樓後,能再次返回單位執拾。卓永興對此表示理解,並指政府會盡快總結首次上樓的經驗,以更準確掌握確實需要第二次上樓的住户數目。他強調,即使居民最初未表示需要,其後亦可向社工提出,政府會協助他們取回更多個人物品。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卓永興提到,在上樓當日,民政事務總署會向每户派發防蚊包及膠袋等物資;關愛隊則會派發安全帽、防刮手套、口罩、水及退熱貼等裝備。他呼籲居民在上樓前做好規劃,騰出雙手和揹包空間,以便收拾重要物品。
就未包括在是次安排內的宏志閣,卓永興透露,政府目標在完成1至7座的安排後,於5月內為宏志閣居民提供相若的上樓安排。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可能出現的租户與業主之間爭議,卓永興表示,政府的安排大前提是必須確保實際居住在單位內的住户有合理的機會上樓取回屬於他們自己的私人物品。若有租户因名額問題未能上樓,政府會確保提供足夠的名額,讓他們能像其他住户一樣上樓取回物品。
政府向大埔宏福苑業主提出的業權收購方案,接受期限即將於8月31日屆滿。房屋局發出提醒,呼籲宏福苑A至H座八座業主,若有意接納政府的收購建議,必須於8月31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完成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以免因逾期而錯失機會。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交代最新進度時指出,截至8月21日,已有94.7%、即1,878戶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書,其中約74.1%更已正式簽署買賣合約,可見方案獲得廣泛支持。
交回信件方面,業主可使用隨附於「收購建議信件」的回郵信封,經郵寄、專人送遞或速遞方式,把已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送達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部2座1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轉交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若選用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業主須確保信件在8月31日截郵時間前投寄,方能蓋上當日郵戳。此外,業主亦可選擇於8月31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把信件放入上址的收集箱,或交予負責其個案的「解說專隊」成員。
房屋局。資料圖片
房屋局發言人解釋,政府在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一直以「以情為先」為原則。訂定收購價的過程中,當局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蒙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重重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發言人強調,宏福苑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屬香港前所未有,為這個「特別中的特別」個案所作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因此,現時的收購價比香港測量師學會根據宏福苑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3成,期望讓業主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從收購數字可見,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
發言人續指,長遠方案限期於8月31日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需要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
為配合收購安排,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合共10個發展項目內超過4,400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將按政府接獲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計劃將於9月攪珠及開始選樓。
房屋局提醒,倘業主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尚未簽署《買賣協議》,仍可按其所屬批次參與攪珠。已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業權,將獲邀選樓。若業主所屬宏福苑單位的業權仍未轉讓予政府,在選樓階段只會為該業主預留「特設銷售計劃」的新單位,待完成轉讓手續後,房委會或房協方會與該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溝通。業主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其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亦可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