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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遣返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回國

社會事

入境處遣返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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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遣返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回國

2026年04月24日 16:35 最後更新:16:49

入境事務處執行遣送行動,將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返越南。該批人士包括13男17女,全部人俱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將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返越南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將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返越南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表示,一直致力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眾利益。根據自2022年12月7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從而提高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處將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返越南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將30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返越南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稱,會繼續致力研究不同可行方案以加快遣返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及與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以優化遣返路線及行動流程,並積極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入境事務處於6月10日至16日,展開代號為「促進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15名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男性,年齡介乎30至56歲。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裝修單位,包括一個新入伙屋苑、工廈、商舖及村屋。被捕的非法勞工主要負責泥水、清潔、清拆、安裝電線、傢俬及油漆等工作。當中一名男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的僱主為5名男子,年齡介乎36至60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安排宣傳車及派員到屋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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