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保安員因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社交媒體轉載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星期三(4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
63歲被告黃華光,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此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一則由姜嘉偉發布、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並對該帖文按「讚好」及進一步發表相關言論。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
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政府花費大量金錢及人力物力舉辦立法會選舉,旨在藉良好選舉選出賢能推進香港社會發展,任何人均不得幹預選舉。她續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在社交媒體轉載帖文,並蓄意撰寫別有用心的留言;考慮到帖文能廣泛傳播,不能忽視會影響選舉制度的風險,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並即時監禁。法庭以監禁三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最終判處兩個月監禁。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發言人表示,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幹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幹擾選舉。是次法庭的判刑足以反映該罪行的嚴重性,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廉署日前分案起訴另一名被告林國偉(38歲,保安員)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b)條。他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帖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7日再訊。
一名法官周三裁定,威斯康星州選民若已交回州初選的缺席選票,將不獲准作廢並要求領取新票。
這次裁決對民主黨造成打擊,民主黨曾因州長競選中混亂的黨內初選,入稟法院,尋求讓選民有重新投票的機會。
一名選民於2026年7月28日周二抵達密爾沃基一個投票站。(美聯社圖片/Nam Y. Huh) AP圖片
截至周三,當局已收到超過11.7萬張缺席選票。民主黨擔心,其中許多選票可能投給了副州長薩拉·羅德里格斯,她曾被視為民主黨領跑者,但於7月17日因競選財務醜聞退選。一天後,密爾沃基縣行政長官戴維·克勞利於7月8日退出,但一天後重新參選。
羅德里格斯的名字仍然在選票上,而前州經濟發展總監米西·休斯亦然,她已於6月退選。
一名選民於2026年7月28日周二抵達密爾沃基一個投票站。(美聯社圖片/Nam Y. Huh) AP圖片
兩黨組成的威斯康星州選舉委員會於7月9日以4票對2票通過,向書記員發布指引,表明缺席選民在交回選票後不能更改選票。這種不常用程序稱為「作廢選票」。
民主黨對此表示反對,並支持三名選民提出的訴訟,辯稱州法律允許已提交缺席選票的選民,在選舉日點票前改變主意。
一名選民於2026年7月28日周二在密爾沃基一個投票站投票後步出。(美聯社圖片/Nam Y. Huh) AP圖片
律師愛德華多·卡斯特羅周二在庭上辯稱,若不允許選民這樣做,「威斯康星州各地選民將被剝奪投票權」。
但戴恩縣巡迴法官戴維·康威表示不同意,並於周三裁定,「法規的明確措辭不允許選民在交回缺席選票後作廢選票」。他指出,選舉委員會向約2,000名負責地方選舉的書記員發布的指引符合法律。
一名選民於2026年7月28日周二步往密爾沃基一個投票站。(美聯社圖片/Nam Y. Huh) AP圖片
法官拒絕發出民主黨尋求的臨時禁制令。民主黨曾希望法官命令州選舉委員會撤銷其指引。
選舉委員會共和黨主席唐·米利斯表示:「法官的裁決正確。法律明確。一旦選民將缺席選票交回書記員,選民就不能決定更改其投票。法律不允許重新投票。」
威斯康星州民主黨主席德文·雷米克指裁決錯誤,但未說明該黨會否上訴。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反對允許重新投票的努力。
「作廢選票」是共和黨團體於2022年提出訴訟的主題。在該案中,一名沃基肖縣法官同意選舉委員會必須撤銷允許選民投第二張選票的指引。但州上訴法院今年較早時以技術理由撤銷該裁決,但未就實質內容作出裁決。
民主黨初選的獲勝者將晉級11月的普選,最有可能與共和黨籍美國眾議員湯姆·蒂芙尼對決,後者在其黨內初選中只有象徵性反對。民主黨籍州長托尼·埃弗斯不尋求第三個任期。
民主黨希望保住州長辦公室並扭轉州議會兩院的局面,以期自2010年以來首次全面控制州政府。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