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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祥發的兩屆委員履歷:責任真空還是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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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祥發的兩屆委員履歷:責任真空還是推卸?

2026年05月02日 23:26 最後更新:05月04日 09:33

江祥發的兩屆委員履歷:責任真空還是推卸?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嚴重傷亡,對社區而言是沉重打擊。居民最迫切的需求是安置與合理賠償,而社會最關注的則是追尋真相與問責。火災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揭示了法團、承建商、顧問公司之間的多重疑點。在此背景下,曾任兩屆法團委員的江祥發成為焦點人物,其角色與行為值得全面檢視。

一、聯署的真確性與程序疑慮

火災後,江祥發高調推動「原址重建」並發起聯署,聲稱收集逾五百戶簽名。然而,坊間對聯署的真確性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簽署資料缺乏有效核實、可能存在重複或非業主簽署、以及資料保存與授權程序不透明。若要以聯署作為「代表民意」的工具,必須具備可追溯、可查核、可審計的程序。否則,該聯署難以成為影響政府決策或居民路線的正當依據。江祥發若欲維持公信力,應公開收集方式、核對方法及監督機制,並接受獨立審核。

二、法團委員的監管責任

江祥發曾任兩屆法團委員,正值宏福苑大維修的關鍵期。聽證會中,他多次以「交予顧問」或「不知情」作回應,令居民質疑其監管責任。委託顧問並非問題,但放棄監督則不可接受。作為委員,應建立定期監督報告、會議紀錄、風險清單與整改期限,並對違規行為作出跟進。若相關紀錄存在,應公開以證明盡責;若不存在,則難以要求居民以信任填補責任空白。江祥發曾表示對維修工程「有一定認識」,因此更有必要交代其在監管期內的具體行動與證據。

三、授權票與點票爭議

宏福苑法團的授權票與點票安排亦引起爭議。有居民指出出席人數與票數不符,並懷疑授權票核對不足。此問題不僅涉及程序瑕疵,更關乎法團決策的正當性。若江祥發曾在法團架構中扮演角色,則有責任交代授權票的核對方法、是否設有可追溯編號與存檔、是否容許業主查核,以及點票流程是否有第三方監督。制度透明是建立信任的前提,缺乏紀錄則難以令居民信服。

四、火災後的高調行動與責任承擔

火災後,江祥發積極推動召開業主大會、提出原址重建、發起聯署並公開發聲。然而,若要帶領居民走向另一條路線,必須交代清楚時間表、過渡安排、結構安全、法律與財務風險,並提供第三方專業評估。若方案失敗或拖延,責任亦需明確承擔。否則,所謂「帶頭」只會將居民拖入更大不確定性。宏福苑並非任何人的舞台,而是數千戶居民的生活根基。

五、工程物料疑雲

坊間亦有質疑,江祥發在大維修期間曾傾向推動選用特定物料,甚至引起利益輸送的懷疑。雖然未有定案,但正因存在此觀感,江祥發更應公開交代:是否曾在會議層面提出特定物料或品牌、推薦理據是否基於造價、耐用性或法規要求、是否有利益申報或關係人披露。工程涉及巨額資金與居民安全,透明度與公正性不可或缺。

六、動員模式的警惕

江祥發並非首次以「帶頭人」姿態介入屋苑議題。坊間指出,他曾在其他屋苑以類似方式推動居民行動:先以「現屆做得不好」為切入,再以聯署、集會與輿論壓力迫使屋苑走向特定路線,最後將議程收窄至唯一方案。宏福苑居民需保持高度警覺,避免被單一聲音牽引,應堅持以文件、紀錄與專業評估作為判斷依據。

七、結語:真相與透明才是社區所需

宏福苑火災的責任並非由單一個人承擔,而是涉及法團、管理公司、承建商及監管機制多方面因素。然而,任何曾擔任公職角色、握有權力、簽署文件或影響方向的人,都不能以「不知情」作為免責理由。居民需要的是透明紀錄與可核對的證據,而非情緒化的口號。江祥發若自認問心無愧,最簡單的方式便是公開會議紀錄、監督報告、決策流程與利益申報,逐點回應質疑。在未交代清楚之前,任何自稱「代表街坊」的行動都難以令人信服。宏福苑居民付出的代價已經沉重,社區必須以最高標準要求問責,確保悲劇不再重演。

江祥發作為委員,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然而,如果他只是推卸責任,甚至固執地堅持推行「原址重建」的決策,那麼這樣的做法是否只是為了滿足其一己私利,而非真正考慮公眾的需要,抑或那些支持政府方案人士的意見?一個如此不負責任的人,究竟是否適合擔任委員這樣的重要職位?作為公眾,我們應深入思考,這樣的人到底是為了服務公眾利益,還是僅僅為了實現個人的目的?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全國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第七屆九龍城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和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增選委員、九龍城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國安教育小組召集人、家維關愛隊成員、地區國安導師




高Sir正能量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6.05.01

熱點詞:嚴厲譴責外部勢力為黎智英洗白 所謂言論自由獎惹人竊笑 勾結外力絕非新聞自由  

反中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獲反華媒體「德國之聲」頒發所謂「言論自由獎」。德國之聲台長聲稱:「黎智英的堅持提醒我們,新聞自由絕非理所當然,而必須不斷捍衛。」香港特區政府其後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高SIR:嚴厲譴責外部勢力為黎智英洗白!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而國家安全則是法治最堅實的底線。然而,近日一些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藉由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言論自由獎」並發布偏頗的新聞自由指數,公然美化犯罪行為,試圖為這名禍港首惡「洗白」,實在惹人竊笑。我們必須指出,這種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的卑劣行徑,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嚴重挑釁,更是對法治社會公義的極大褻瀆。我們必須正本清源,戳破這些外部勢力精心編織的謊言,還社會以清聽。必須強調的是,黎智英案的本質絕非所謂的「新聞自由」問題,而是赤裸裸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法庭在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中,審閱了海量證據,揭示了黎智英如何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幌子,長期親自操控編採方向,更肆無忌憚地乞求外國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其唯一意圖,是即便犧牲香港民眾的利益也要謀求顛覆國家權力。法庭的判決有理有節,證明了其定罪是建立在鐵一般的犯罪事實之上,而非其政治觀點。將一名公然挑戰國家主權、勾結外部勢力的政治投機分子包裝成「人權鬥士」,簡直滑天下之大稽。外國媒體如「德國之聲」及所謂的「無國界記者」組織,在此時大搞授獎儀式與排名政治,其政治意圖昭然若揭。正如特區政府所指,這些組織長期接受美西方政府資助,早已淪為外部勢力干預中國內政、抹黑香港形象的政治工具。他們口中的「新聞自由」,實際上是給予特定反中亂港分子「犯法特權」的通行證。若任由這種「違法即英雄」的歪理橫行,國際法治準則將蕩然無存。事實證明,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與自由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真正的媒體從業者在法治框架下依然蓬勃發展,唯有那些披著記者外衣、行煽動破壞之實的亂港勢力才感受到了「寒冬」。這種「收窄」,收窄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空間,而非正當的言論空間。高SIR必須再度嚴正指出,黎智英及其同夥的罪行「罪行滔天,惡貫滿盈」,任何巧言令色的洗白與美化都無法改變其國安罪犯的本質。香港特區政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我們強烈要求外部勢力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對香港法治的惡意攻擊。香港的法治不容玷污,國家的安全不容挑釁,任何妄想透過政治操弄來干預司法公正的圖謀,最終必將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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