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機場先後拘捕3名抵港男旅客,檢獲大量未完税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分別被判處監禁3個月至6個月,並各罰款1,000元。海關表示,對上述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三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新例生效翌日拘捕兩男旅客 判囚半年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於上週四(4月30日)生效,海關翌日(5月1日)在機場拘捕兩名分別34歲及38歲的抵港男旅客。關員在他們的行李中檢獲8萬5千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22萬9千元,以及3萬7千支未完税香煙,市值約18萬8千元。兩人昨日(5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的3名旅客罪成判囚3至6個月。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一男子判囚三個月
海關昨日(5月4日)在機場再拘捕一名24歲抵港男旅客,關員在其行李中檢獲約3萬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12萬1千元,應課税值約9萬8千元。該名男子今日(5月5日)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
三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