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今日(11日)舉辦首場業界簡介會,公佈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規管框架及申請安排。署方將於5月18日開始接受食肆提交申請,預計七月內開始容許狗隻進入獲准的食肆。
食環署署長吳文傑在簡介會上致辭。 食環署FB
食肆需要先獲得食環署署長批出的「讓狗隻處於食物業處所準許」。根據規管框架,「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一律不得進入食物業處所。狗隻在處所內時,必須由成年人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膠袋穩妥牽引,或需被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帶穩妥縛在固定附著物上。此外,嚴禁狗隻進入食物配製空間。
持牌人亦需符合一系列特定條件,包括在處所內展示指定標示、不得在處所內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以及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等。
食環署署長吳文傑(中)出席簡介會。 食環署FB
計劃首階段設有不多於1000個名額。如申請數目超出1000個,食環署將以抽籤方式分配名額。申請人需透過食環署網頁的電子表格填寫及繳交申請。獲分配配額的申請人,須在特定時間內繳付140元牌照修訂費用。
食環署表示,計劃在七月實施初期會設有一個月的適應期,署方將派專員加強巡查獲批准的食肆。若獲批食肆在一年內,因違反一項或多項相關法例而被發出3封警告信,其「準許」可能會被取消,並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