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稅務條例》的草案,正式落實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的多項稅務寬減措施。政府對草案獲通過表示歡迎,有關法例將於本月22日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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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內容包括調高多項免稅額及特惠扣除的上限,並配合去年施政報告,延長初生子女額外免稅額的申索期,相關措施將有約209萬名納稅人受惠,每年稅收減少約55億1千萬元。此外,法案亦為2025/26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提供上限為3000元的一次性寬減,預計惠及約212萬名納稅人及17萬間企業,政府收入減少約57億8千萬元。。
在法案審議期間,選委界議員管浩鳴提出,現時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以及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仍設有「受養人須在香港居住」及「院舍須在香港設立」的限制。他建議政府能「拆牆鬆綁」,將相關稅務優惠拓展至大灣區內地的9個城市,以配合跨境養老趨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指,制定相關居住條件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免稅額可能被濫用。他解釋,假如納稅人可就居於香港以外的受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申請免稅額,稅務局在核實納稅人與受養人的關係、供養事實,以及受養人是否仍然在世等情況時,將面臨實際操作上的困難。因此,政府需要小心審視有關制度,以在推動照顧長者的政策目標與保障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對於有建議在外傭開支等不同方面推出或增加免稅額,許正宇表示,政府在考慮應否提供新免稅額或稅項扣除時,必須確保在推動相關政策目標和審慎理財之間取得平衡。他承諾,政府會繼續聆聽各界意見,並在相關政策局探討後,審視是否有其他優化稅務安排的空間。
許正宇。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