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聯社周一看到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西班牙一間法庭裁定Shakira一宗稅務欺詐案罪名不成立,並下令政府退還超5500萬歐元(約6400萬美元)錯誤徵收的罰款。
這次裁決是這位哥倫比亞巨星在西班牙多年稅務問題的結果。
檔案圖片:夏奇拉於2025年9月27日在紐約舉行的全球公民音樂節上表演。(美聯社圖片/Charles Sykes/Invision) AP圖片
馬德里法庭在裁決中表示,這次裁決涉及2011稅務年度的一宗爭議,西班牙當局未能證明該歌手是西班牙居民。
一個人若要被視為西班牙的稅務居民,必須在該國逗留超183日。
法庭表示,西班牙當局只能證明Shakira當年總共在西班牙居住了163日,因此下令財政部向該歌手退還已繳稅款及利息。
西班牙稅務局辯稱,Shakira當時透過與現已退役的足球員謝拉畢基的關係與西班牙聯繫,並將其主要經濟活動設在該國。
但高等法院裁定,該關係在法律上不能等同於婚姻關係,亦未能證明Shakira於2011年的活動或經濟利益的「主要中心或基地」直接或間接位於西班牙。
提出上訴的Shakira透過其律師發表聲明稱:「從來沒有任何欺詐行為,稅務局本身也從未能證明相反情況,只因這並非事實。」
Shakira的律師表示,西班牙財政部將向該歌手退還6000萬歐元(約7000萬美元),包括利息。
她的律師José Luís Prada在聲明中表示:「這次裁決是在長達八年的磨難之後作出的,這造成了無法接受的損失,反映出行政操作缺乏嚴謹性。」
2023年,在另一宗稅務欺詐案中,Shakira與西班牙檢察官達成協議,以避免審訊,該案指控她於2012年至2014年間未繳納價值1450萬歐元(當時約1580萬美元)的西班牙所得稅。
該歌手接受了指控,並被迫支付730萬歐元(當時約800萬美元),以補繳此前未付的稅款及利息。
這位演唱《Hips Don't Lie》的歌手,其名字曾出現在2017年的「天堂文件」洩密事件中,該文件詳細披露了眾多知名人士的離岸稅務安排,包括流行樂壇偶像麥當娜及U2樂隊的Bono。
過去十年左右,西班牙稅務當局一直嚴厲打擊未足額繳稅的足球明星,例如美斯和C朗。這些球員被裁定逃稅罪名成立,但由於一項條款允許法官對初犯者豁免兩年以下刑期,因此他們得以免除牢獄之災。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