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25日決定,對造成至少82人死亡的山西沁源煤礦爆炸重大責任事故案掛牌督辦,以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
山西長治發生煤礦爆炸,造成嚴重傷亡。資料圖片
事故造成特別重大傷亡
這宗事故發生於5月22日,在山西長治市沁源縣的山西通洲集團留神峪煤業有限公司井下,因瓦斯爆炸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最高檢要求山西省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協同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依法查明事故原因及案件事實,對事故主要責任人員依法從嚴懲處。
檢察機關保持高壓態勢
最高檢強調,檢察機關將保持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從嚴懲處造成群死群傷、引發民眾強烈反應的重特大危害生產安全犯罪,以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山西省沁源縣長治市柳樹峪煤礦發生爆炸,造成至少82人死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