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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連7日多區反黑工拘27人

社會事

入境處一連7日多區反黑工拘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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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連7日多區反黑工拘27人

2026年05月29日 17:06 最後更新:17:07

入境處本月22至28日在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裝修單位及商場等,共拘捕2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的「曙光行動」、「促進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中,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7男5女,年齡介乎26至59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4男1女,年齡介乎35至52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強調,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5月15日至昨日(5月21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有關行動包括「曙光行動」、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的「驚愕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權能者行動」、「風沙行動」及「冠軍行動」。

在一項針對裝修行業的專項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發現有人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裝修服務。調查人員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鎖定可疑人士並展開行動,以「放蛇」手法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查詢及預訂有關服務,其後於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被捕的5名懷疑非法勞工為3男兩女,年齡介乎28至43歲。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在其餘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調查人員亦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貨倉及零售店等,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兩男4女,年齡介乎23至59歲。當中兩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有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男一女,年齡介乎36至39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續指,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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