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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邨16歲少年吸食「太空油」猝死 18歲友人認吸毒罪判15個月感化令

法庭事

杏花邨16歲少年吸食「太空油」猝死 18歲友人認吸毒罪判15個月感化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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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邨16歲少年吸食「太空油」猝死 18歲友人認吸毒罪判15個月感化令

2026年06月01日 13:16 最後更新:13:16

16歲少年2025年7月倒臥杏花邨住所,送院搶救後不治,其18歲友人當晚曾前往死者住所,並與死者一起吸食俗稱「太空油」的依托咪酯。涉案友人早前承認吸食危險藥物罪,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一(6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接納感化及驗尿報告內容正面,相信被告已受深刻教訓,判處被告15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一(6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15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一(6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15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案情指,死者母親當日發現兒子在杏花邨住所內昏迷不醒,送院搶救後,當晚證實死亡。警方翌日拘捕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稱他和死者因踢足球而認識了3年多,而當日凌晨他在死者邀請下,前往其住所內吸食依托咪酯,他當時給了死者500元,而死者則支付給一名身份不詳、運送依托咪酯給他們的司機,兩人其後一起吸食依托咪酯,而裝載依托咪酯的煙彈事後已被他扔棄。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受死者邀請到其家中吸食危險藥物,其角色被動,而被告亦因案件而遭趕出校,並失去他最好的朋友、即死者,望法庭格外開恩。辯方又指,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有吸食其他危險藥物,這與被告無關,希望法庭判刑時不會把死者因素納入考慮。

18歲被告梁卓銘,被控於2025年7月24日在香港吸食危險藥物、即依托咪酯。

18歲被告梁卓銘,被控於2025年7月24日在香港吸食危險藥物、即依托咪酯。

案件編號:ESCC1918/2025

警方在新界元朗一帶偵破一宗販運危險藥物案件,行動中拘捕一名38歲非華裔男子及其27歲非華裔妻子,並檢獲大批不同種類毒品,包括29.9公斤可卡因、10.7公斤氯胺酮及47克冰毒,估計市值合共超過2,200萬港元。

警方元朗村屋搗破毒品倉,拘一對非華裔夫婦,檢逾2200萬元毒品。

警方元朗村屋搗破毒品倉,拘一對非華裔夫婦,檢逾2200萬元毒品。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林高進指,探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元朗一間村屋,懷疑該處被用作存放及分發毒品的倉庫。至本月17日下午,發現一名38歲非華裔男子駕駛電單車離開該村屋,認為時機成熟,遂上前截停搜查,結果在其電單車座位底下檢獲兩個透明膠袋,內藏約515克懷疑氯胺酮,人員即場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將其拘捕。

警方元朗村屋搗破毒倉拘非華裔夫婦 檢逾2200萬元毒品

警方元朗村屋搗破毒倉拘非華裔夫婦 檢逾2200萬元毒品

被捕人隨後被押返村屋,人員憑手令入屋搜查。當時屋內另有被捕人的27歲非華裔妻子及兩名年幼子女。搜查期間,人員先在客廳電視機後方檢獲25包、共約10.2公斤氯胺酮;其後再於一間睡房的衣櫃內,檢獲8包、共約29.9公斤可卡因,以及一包47克冰毒。人員同時在單位內檢獲15,000港元現金,以及一批分裝工具,包括電子磅、逾百個可重用膠袋和封口機。

初步調查顯示,該涉案單位被用作分裝及分發毒品。該對夫婦同涉「販運危險藥物」罪被捕,案件將於星期一19號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林高進表示,這次行動有兩點值得關注。其一是涉案毒品數量龐大且種類多樣,行動中檢獲的毒品涵蓋可卡因約29.9公斤、氯胺酮約10.7公斤及甲基安非他明約47克,估計市值合共超過2,200萬元;同一單位內同時囤積三類毒品,初步相信該單位正是分裝及分發毒品的據點。

其二是涉案單位以尋常民居作掩護,該村屋面積僅約200呎,外觀與一般村屋無異,且鄰近民居,販毒集團正是利用一般市民對日常居住環境的鬆懈,把分裝、分發毒品的活動藏於社區之內。

警方呼籲所有人千萬不要因一時貪念,貪圖搵快錢,而參與毒品交易,以身試法,強調,「打擊毒品」一直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以情報主導的執法模式,全力追查毒品來源、打擊販毒網絡,以維護香港的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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