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星期二(6月9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公務員薪酬調整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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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薪機制涵蓋六大因素
李家超表示,公務員薪酬調整已有行之有效的機制,涉及六大因素,包括政府財政狀況、香港經濟表現、公務員士氣等。行政會議會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再作出最終決定。他透露,公務員事務局已與公務員團體交流意見,並將向行會匯報,由行會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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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不佳者不應獲加薪
李家超強調,建立優秀的公務員團隊需要有清晰的獎罰制度。他指出,若個別公務員表現不佳,不增加薪酬屬於合理做法。政府建立新機制是為了讓公務員團隊更好地為公眾服務,嚴格的獎罰機制是必要的一環,若公務員表現不符合要求,就不應有薪酬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