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6.06.11
熱點詞:宏福苑火災追究到底 凸顯工程界吸血鬼 支持「圍標」刑事化
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大埔宏福苑大火的調查工作,警方和廉署成立近年最大規模聯合調查小組,追查大火成因以至大維修工程懷疑涉貪等刑責,昨日正式落案起訴涉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7人及兩間公司,合共作出誤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25項控罪。廉署和警方案情揭露,大維修工程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不但有人涉嫌嚴重疏忽,亦在不同環節涉嫌造假,騙取屋苑3億元大維修工程,更有人涉處理逾4,000萬元貪污所得。警方及廉署批評有人為一己私利,造成168人在火警中罹難。
高SIR:大埔宏福苑的奪命大火,無情地奪走了168名無辜居民的生命,撕碎了無數家庭。這宗近年罕見的慘劇,是一場徹頭徹尾、因利欲薰心而釀成的人禍。警方與廉署成立大規模聯合調查小組,正式落案起訴涉案的工程公司、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控以誤殺等25項重罪。對於這場奪命火,我們必須展現最堅定的立場:宏福苑火災追究到底!任何草菅人命的惡徒與利字當頭的無良商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最嚴厲制裁,為逝去的冤魂與悲痛的家屬討回公道。然而,司法起訴僅僅是揭開黑幕的開始,案件背後所曝露的行業生態,更令人不寒而慄。這宗悲劇徹底凸顯工程界吸血鬼的醜陋面目。這些吸血鬼為了榨取最大利潤,將居民的生命安全拋諸腦後,在關乎生死的維修工序上偷工減料,謀財害命!吸血鬼為了節省成本,可以罔顧法例,大肆使用極度易燃的棚網、帆布和夾板,甚至擅自移除走火通道的窗戶,親手將居民的安居之所,改造成毫無防禦力的危險火藥庫。更讓人憤怒的是,本應作為安全最後把關者的顧問公司,亦可以為了利益甘願充當「橡皮圖章」,集體造假、虛報檢驗,讓法定的監管體制形同虛設。這種集體分贓、罔顧人命的腐敗鏈條,令人憤慨!這場大火背後,更撕開了「圍標」文化對社會大眾的深重毒害。行業裡有公司透過隱瞞訴訟紀錄、誇大評分等卑劣手段,串謀詐騙屋苑業主與市建局,輕鬆騙取上億元的大維修工程,更涉嫌處理數千萬元的貪污黑錢。長期以來,大維修「圍標」問題在香港根深蒂固,小業主往往淪為任人宰割的羔羊。如果僅以一般的詐騙罪行處置,根本無法震懾這些老謀深算的工程黑手。因此,高SIR強烈支持「圍標」刑事化!特區政府必須以此為契機,盡快將圍標行為獨立立法並列為嚴厲的刑事罪行,賦予執法部門更強大的權力去全方位打擊。只有立法將圍標判處高刑期的監禁,才能真正震懾工程界的黑心吸血鬼,徹底鏟除這條寄生在市民安居需求上的貪腐利益鏈,還香港市民一個真正安全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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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守法者無憂,違法者難逃——附屬法例不是「加辣」,是堵漏
特區政府近日計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10條訂立附屬法例,清楚述明界定「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機制,日後行政長官可依法發出證明書,指明某案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並可按相關條例進行調查、拘捕或控告,同案中的交替罪行亦會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消息一出,社會上隨即出現不少噪音,試圖將此舉描繪成「加辣」或「擴大權力」。筆者認為,這些說法完全是顛倒黑白,附屬法例的本質根本不是「加辣」,而是「堵漏」。
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長期且需要不斷完善的系統工程。部分人或許會疑惑,現行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有清晰規管,為何還要訂立附屬法例?筆者認為,這恰恰反映出特區政府在法治建設上的精益求精。事實上,這次立法純粹是技術性的程序優化,完全沒有增加任何新的罪行,亦沒有增加任何新的罰則與權力。特區政府只是將界定某類案件屬於國安案件的機制,以更透明、更確定的法律語言釐清,從而填補執行層面上的細微盲區。奉公守法的普通市民與機構,日常生活和商業運作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擔心自由受損純屬多慮。相反,法律條文愈清晰,公眾對行為邊界的預見性就愈高,這正是對守法者最大的保障——守法者無憂,正是此理。
在司法實踐中,有一個重要觀念必須牢牢樹立:刑事案件若涉及國家安全性質,絕對不能姑息。當前的國際形勢依然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隱患並未消散。一些表面上看似普通的刑事罪行,例如洗黑錢、非法集結、網絡攻擊甚至盜竊機密資料,其背後完全可能隱藏着顛覆、滲透或破壞國家安全的客觀事實與獨特意圖。如果不法分子企圖將危害國安的行為刻意包裝成普通刑事案件,試圖避開更嚴謹的國安調查程序,這無異於鑽法律空子。筆者認為,行政長官證明書機制正正能夠發揮「甄別」作用,確保那些具有國安性質的罪行被正確定性,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不讓任何人藉着「普通刑事」的外衣而獲得輕縱。違法者難逃,是對國家安全負責任的法律安排。
隨着特區政府推進維護國安的法律工作,我們必須慎防社會上出現軟對抗和惡意抹黑的歪風。每逢觸及國安議題,總有一批頑固分子蠢蠢欲動,在「硬對抗」無望之後,轉而在網絡空間與日常生活中散播恐慌與謠言,企圖透過扭曲立法原意來製造社會焦慮。近日最典型的抹黑手段,便是流傳所謂「以後亂過馬路都可以是國安案」的荒謬言論。筆者認為,這種謬論純屬無中生有、刻意偷換概念的政治操作。附屬法例根本沒有擴充國安罪行的定義,行政長官證明書的發出更有極其嚴格的法律與事實依據,必須建基於客觀證據和危害國安的本質。「亂過馬路」等輕微交通違例事項,既缺乏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主觀意圖,更不具備絲毫的客觀危害性,在任何一個尊重法治的社會,都不可能被視作國安案件。反對派刻意編造這種極端而荒唐的例子,無非是想恐嚇市民,將嚴肅的法律程序妖魔化,削弱公眾對法治的信心。這種卑劣的軟對抗手段,不但歪曲事實,更試圖令市民誤解法律、敵視法律,必須予以最嚴厲的駁斥。
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面對揮之不去的軟對抗雜音,特區政府與愛國愛港陣營必須理直氣壯,即時澄清謬論,用最淺白的事實向市民講清講楚。筆者認為,訂立附屬法例的本質,是讓法治邊界更清晰,讓執法機制更嚴密,讓守法者更有保障,讓企圖危害國安的刑事犯罪無處遁形。唯有徹底斬斷抹黑的黑手,擊破各式各樣的謠言,社會才能凝聚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共識。當法治防線牢不可破,香港才能真正甩開政治紛擾,集中精力拼經濟、惠民生,實現由治及興的長治久安。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全國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第七屆九龍城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和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增選委員、九龍城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家維關愛隊成員、地區國安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