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要求電訊商或銀行在電訊及網絡詐騙案中向受害者提供賠償,即共同責任賠償的做法,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普遍。他指出,有關做法涉及多項複雜議題,包括如何釐清騙案損失的責任、會否減低市民對騙案的警覺性、以及會否窒礙正常商業運作等。此外,賠償程序可能相當冗長,門檻亦非簡單直接,現時並無確實數字顯示共同責任賠償安排的實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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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應樺強調,香港透過跨部門及電訊商,以官、商、民三方協作的方式打擊詐騙,相關措施已發揮一定成效。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詐騙案件的趨勢及手法,並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進一步加強打擊電話及網上詐騙的措施,以保障公眾利益。
警察總部
他透露,警方與電訊商已建立合作機制,截至今年5月底,電訊商已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封鎖或停止超過11萬個網頁連結及1.4萬個電話號碼。與此同時,電訊商已運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等技術進行監察,截至今年5月底,約159萬個本地電話號碼的服務已被暫停。
丘應樺又提到,警方聯同金管局和銀行業界自2023年5月起推行「騙案預警計劃」。截至今年3月,警方成功勸阻7,987宗詐騙案件,並阻截損失超過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