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昨日(六月二十四日)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46,655元。
屋宇署。
第一宗個案涉及沙田大輋一幢村屋後花園加建圍牆及搭建物。由於有關僭建物不會獲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而該等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曾遭屋宇署檢控,並被定罪及共被判罰款59,120元。由於該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第二次撿控,並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8,200元,當中43,2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
第二宗個案涉及深水埗福榮街一幢商住大廈,在其天台及核准簷篷加建兩個搭建物,以及圍封天台的批准晾衣亭並分間成四間房。該等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檢控,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8,455元,當中58,455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25日)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
一名英國男子承認其3歲兒子從酒店窗戶墮樓身亡的控罪後,獲塞浦路斯法院判處罰款3,000歐元,現已可返回家鄉。
38歲的約書亞·帕特里克·福斯特周五在帕福斯區法院庭上哭泣,法官弗羅索·克里斯托杜利杜裁定不應判處監禁。疏忽罪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及罰款4,250歐元。
英國男子約書亞·帕特里克·福斯特(右)周五(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塞浦路斯帕福斯,與律師一同抵達法院等候判刑。他承認其三歲兒子在塞浦路斯度假期間,從酒店窗戶墮下身亡一案中,犯有疏忽罪。(美聯社圖片/Petros Karadjias) AP圖片
克里斯托杜利杜指出:「這次案件可免除監禁。」她表示,福斯特在7月12日事件中的行為和舉動,未顯示出足以判處監禁的疏忽程度。
法官表示,儘管福斯特體內有酒精,但沒有證據顯示他受損害至魯莽行事的地步。她指出,福斯特的疏忽在於沒有確保男童墮下的窗戶已關閉。
英國男子約書亞·帕特里克·福斯特(右)周五(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塞浦路斯帕福斯,與律師(左)一同抵達法院等候判刑。他承認其三歲兒子在塞浦路斯度假期間,從酒店窗戶墮下身亡一案中,犯有疏忽罪。(美聯社圖片/Petros Karadjias) AP圖片
法官亦引述被告承認控罪,避免了漫長審訊,以及他與警方合作、沒有犯罪紀錄和悔意,作為她判決的考慮因素。
根據庭上證據,福斯特應兒子要求觀看酒店水上樂園,將他抱起至四樓一個電梯旁的酒店窗戶。該幼童從父親手中滑脫,從窗戶墮下12米身亡。
英國男子約書亞·帕特里克·福斯特周五(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塞浦路斯帕福斯,抵達法院等候判刑。他承認其三歲兒子在塞浦路斯度假期間,從酒店窗戶墮下身亡一案中,犯有疏忽罪。(美聯社圖片/Petros Karadjias) AP圖片
這次致命墮樓事件發生於福斯特與妻子、兒子、幼女及岳父母抵達塞浦路斯,在埃維爾頓國王酒店度假一天後。
克里斯托杜利杜形容男童的死亡是一宗瞬間發生的悲劇,將伴隨福斯特及其家人餘生。
她表示,法官亦考慮到辯方的論點,指福斯特任職的審計公司已啟動紀律程序,任何監禁刑罰,即使是緩刑,都可能導致他失業。
宣讀判決後,福斯特擁抱其父母,他們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一直陪同他出庭。福斯特在法院外向記者發言時,感謝其律師和家人支持,表示他希望盡快回到家人身邊。
福斯特的律師亞歷山德羅斯·亞歷山德魯表示,他的當事人可於周五或周六離開塞浦路斯返回家鄉,並補充指這次案件根本不應提交審訊。
該律師表示,法院基本上接納所有辯方論點,指這次事件是「一時失誤,沒有任何嚴重疏忽或故意漠視兒童安全」。他補充指,法院接納酒精飲用「與這次事件無關」,因為沒有目擊者提出相反意見。
亞歷山德魯說:「現在審訊程序結束,他因失去孩子而壓抑的情緒將會立即爆發。」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