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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黃偉綸: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 不排除立法收回餘下業權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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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黃偉綸: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 不排除立法收回餘下業權

2026年06月26日 17:37 最後更新:18:49

大埔宏福苑受火災影響的7幢樓宇,至今已有超過78%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而未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亦有77.8%業主交回相關信件,獲政府納入長遠居住方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明確表示,政府不會原址重建宏福苑,若遇上少數業主拒絕出售業權,不排除透過立法方式收回,有機會於明年與立法會展開討論。

大埔宏福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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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立法收回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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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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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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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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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綸指出,很難讓整棟樓宇長期存在,對大埔區而言亦不理想。若最終需要動用立法手段處理,他預計將面臨不小的司法覆核挑戰,當中牽涉是否有充分理由處理私有產權,以及補償是否足夠等問題,因此立法工作會非常審慎。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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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兼顧 6.30前交信可優先揀樓

黃偉綸重申,政府會兼顧「情理法」收購業權,業主可在8月底之前提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而於6月30日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更可獲優先揀樓。他強調,現階段是「以情為先」,但日後若透過立法收回業權,有專家提出屆時的補償金額或會比現時收購價為低。

宏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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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 增約500個單位

因應宏志閣正式納入長遠居住方案,黃偉綸表示,政府會增加大約500個單位,令「特設銷售計劃」的單位總數增至4,396個,供業主選擇,當中包括觀塘安達臣道及粉嶺百和路項目。他形容這些項目位置優越、交通方便,相信對業主有一定吸引力。

黃偉綸又說,得悉不少宏志閣業主存有心理陰影,亦有人擔心未來單位未必能在私人市場順利買賣。政府今次的做法,正是為了回應宏志閣業主的訴求,減低他們的憂慮。

房屋局就大埔宏福苑的善後安排發出提醒,指A至H座八座單位的業主,若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則不論當日作出的是哪一個選項,均須在10月15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宏福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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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同時表示,若業主因特殊情況而未能及時簽署上述《買賣協議》,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房屋局列舉的特殊情況例子,包括未能釐清宏福苑單位的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政府會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9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按照安排,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已經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業權,並會獲邀選樓。房屋局早前已根據電腦系統隨機抽籤的優先次序,開始分批發出邀請信,申請者會陸續按照信件上訂明的日期和時間前來選購「特設銷售計劃」推售的單位,預計於11月底完成所有選樓程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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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因上述特殊情況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業主,房屋局指出,若他們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期結束前完成簽署,仍會獲邀選樓。不過,如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尚未轉讓予政府,房屋局只會在選樓階段先為其預留一個「特設銷售計劃」下的新單位,待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完成轉讓予政府後,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方會與其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鑒於限期將至,由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正加緊聯絡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業主,以提供所需協助。「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溝通。若業主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業主亦可瀏覽及查閱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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