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放寬在鄉郊地區經營民宿和露營車等設施的申請要求,以配合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推行特色地方主題深度遊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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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已優化現行的《申請賓館(度假營)牌照指引》,涵蓋範圍包括建築物營地、露營車營地及帳幕營地,同時推出全新的《鄉村屋宇申請賓館牌照指引》。新指引根據營地和鄉村屋宇的實際情況,靈活訂定樓宇和消防安全要求,旨在便利在鄉郊地區營運度假營和民宿。
民政事務總署。 資料圖片
根據新指引,若度假營和鄉村屋宇位處偏遠地點,未能直接連接緊急車輛通道或街道消防栓,牌照處可因應實際環境,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批准採用更具彈性和可行性的消防安全措施。例如,營運者可設置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等替代方案,以提升整體營運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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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961年前建成的鄉村屋宇,由於其建築狀況可能未完全符合現行的訂明標準,牌照處亦會視乎個別情況,接受申請人在結構安全、耐火結構、逃生途徑、照明和通風等方面,採用因地制宜的替代方案,以符合樓宇安全的要求。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在確保樓宇和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會繼續為業界拆牆鬆綁,持續檢視並優化賓館牌照的審批制度,便利在鄉郊地區營運度假營和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