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申訴公署就郊區設施管理提42項改善建議 漁護署接納意見跟進落實

社會事

申訴公署就郊區設施管理提42項改善建議 漁護署接納意見跟進落實
社會事

社會事

申訴公署就郊區設施管理提42項改善建議 漁護署接納意見跟進落實

2026年06月29日 17:02 最後更新:19:15

申訴專員公署29日公布有關郊區設施管理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漁護署在設施巡查及維修的內部監察及記錄、維修時限及標準、設施損壞的臨時處理措施、外判承辦商的監察、資訊發布、跨部門協作等多個範疇,均有可改善之處。漁農署表示接納公署提出的建議,會跟進落實。

申訴專員陳積志6月29日公布4項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陳積志6月29日公布4項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強調,郊區設施的妥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保障公眾安全、維持設施正常使用及提升郊區環境質素均十分重要。是次主動調查審研了漁護署、民政事務總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就郊區旅遊配套設施的管理及維修工作。

42項改善建議涵蓋六大範疇

針對上述問題,公署向漁護署提出合共42項改善建議,涵蓋多個層面。在維修機制方面,公署建議漁護署全面及認真檢討現行郊野公園設施的維修機制,研究為不同規模及性質的維修工作訂立具體維修時限或工作指標。在承辦商監管方面,公署建議考慮建立承辦商表現評分制度,訂立具體及可量度的指標,以加強對外判工作的監察。

此外,公署亦關注設施封閉資訊的透明度,建議提升相關資訊的完整性及可見度,盡量提供設施封閉日期、原因及預計重開時間,讓市民及遊客能及早掌握情況。在跨部門協作方面,公署建議研究加強協調,就工程進度、意外通報、交通及人流管理等制定恆常化協作安排。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當局就郊區設施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相片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當局就郊區設施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相片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

漁護署接納建議 部分措施已展開

漁護署回應表示,一直致力優化郊野公園管理水平,制訂相應管理措施,確保設施安全、提升公眾使用郊區設施的便利,並減少對自然環境的影響。署方接納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建議,會跟進落實,部分措施已經在調查期間展開或完成。

這些已展開或完成的措施包括:優化郊野公園設備維修及覆檢的程序及監察;完善監察清潔承辦商表現制度;增撥資源,聘用外判承辦商,並採用新設計加快設施、例如避雨亭的維修進度。

拓展宣傳渠道 加強跨部門協作

在資訊發布及公眾教育方面,漁護署透露正拓展多個宣傳渠道,包括設立香港郊野公園YouTube帳號,以及正申請開設官方小紅書帳號,以更有效向市民及遊客發放遠足安全及愛護自然的資訊。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當局就郊區設施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當局就郊區設施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政府新聞處圖片

署方表示,會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合作,按需要於周末、公眾假期及內地黃金周期間加強郊遊熱點管理,亦會積極探討與其他機構合作,深化愛護郊野公園及郊遊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申訴專員陳積志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將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全面審研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

調查範圍涵蓋多個層面,包括市民使用健身室前必須先參加健身課程的強制規定、健身室的預約機制、各健身室的使用率、康文署的監察措施,以及健身器材的維修保養情況,公署會在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在初步查訊中揭出,康文署開辦的「正確使用健身室設施簡介會」及「器械健體訓練班」長期嚴重供不應求。以去年全年計算,康文署合共舉辦約1,000場簡介會,提供約25,000個名額,但年內累積的報名人次卻多達37萬7,000,超額認購近14倍;訓練班方面,全年開辦約2,500班次,名額約58,500個,報名人次同樣高達25萬7,000。換言之,一批又一批市民即使有心使用康文署健身室,亦因未能成功申請簡介會或訓練班而被拒諸門外。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文署圖片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文署圖片

陳積志指出,康文署現時強制市民必須具備相關資歷,或先完成其健身課程,方可以使用健身室,惟其他同樣具風險的體育運動,例如游泳,卻並無同類規定;加上課程供應遠遠追不上需求,他認為這些情況可能是健身體育普及化的最大障礙,必須正視及消除。他提出,當局應檢視使用者的資歷規定是否仍有實際需要,並研究國家和其他地區的公共健身室是否有類似規定。

申訴專員陳積志。

申訴專員陳積志。

在租用模式方面,康文署健身室分為時票及供無限次使用的月票兩種。由於月票持有人的使用需求較高,大部分健身室均撥出較高比例的名額供月票持有人使用。自2024年11月1日起,月票持有人必須透過「康體通」預訂健身室設施。因應月票持有人期望有更具彈性的安排,康文署容許他們最遲於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小時,在「康體通」取消已預訂的段節。不過,公署接獲意見指,其他市民根本難以趕及前往健身室使用騰出的名額,白白造成浪費;而康文署亦不會對月票持有人實施「不取場」的罰則。

康文署管理的室內健身室。康文署圖片

康文署管理的室內健身室。康文署圖片

公署又發現,月票持有人每天可預訂健身室的段節不設上限,而其實際使用的時間明顯較短,以致即使預約額滿,健身室內實際使用的人數仍低於已預訂的人數。陳積志強調,康文署健身室屬寶貴的公共資源,理應獲合理使用,在方便預約及善用有限公共資源之間需要取得適切平衡。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