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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台灣一例一休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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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台灣一例一休風波

2016年12月08日 15:24 最後更新:15:35

在兩岸問題上,蔡英文因接觸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而備受抨擊。在社會問題上,近日亦因強硬通過「一例一休」的勞工假期改革方案而廣受爭議。不但蔡英文的民望因這場政治風波而大幅下滑,出現上任以來首次反對率多於支持率的民望危機,連其黨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人柯建銘亦因是次法案而受到千夫所指,遭到工人團體追打。

「一例一休」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當然是因為法案的內容與多數打工仔女的利益出現衝突。過往台灣採用「雙週工作84小時」的規定,即是每名勞工每兩個星期便需要多上半天班。為了方便勞工可以一週休息兩天,在1998年勞資雙方協定從19個台灣法定假日中抽取其中7日作為對資方的補償,包括青年節、教師節、孫中山先生誕辰等,勞工須於當天上班及不能享受假日福利。據統計,有超過六成的企業都是採取這種「節日交換」的待遇安排。

不過,由2016年開始,台灣正式推行「每週工作40小時」的制度,除公務員之外,每名勞工既可以享受一週休息兩天的待遇,亦可以擁有19個法定假日。由於勞工待遇得到改善,對資方造成壓力,令蔡英文在今年5月公開批評「台灣的假真的休太多了」,成為推動<<勞基法>>改革,即「一例一休」的起點。

最近通過的法案,就是將過往改善工人權益的努力化為烏有,打回原形。根據法案的內容,每名勞工的兩日休息假期修訂為「一天例假和一天休息日」。「例假」在台灣有著保障勞工的重大作用,因為除非情況特殊,否則僱主不能要求員工在「例假日」上班,且事後需要以雙倍工資和補假作為補償。但是,「休息日」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只要僱主要求,員工就需要上班,而且不獲補假賠償。對於大部分打工仔女而言,即是變相只有一天假期,法案是剝奪員工原有「一週休息兩天」的權利。

同時,這個混水摸魚的「一例一休」方案在名義上符合「一週休息兩天」制度,令蔡英文政府假以「統一公務員和勞工的法定假期」之名,索性將過往作為「節日交換」的七天法定假期取消。換言之,多達六成的勞工的法定假期權利受損,無法達到「縮短工時」的政策原意。對於餘下的四成勞工而言,「一例一休」已經變相合法化他們一週工作六天的待遇,現時原本享有的七天假期福利亦被剝削,即是等於雙重損失,合理的勞工權益幾近蕩然無存。

雖然有關法案酌量增加在台灣稱為「特休」的年假假期,在同一間公司工作滿六個月即可享有三天年假、三年者由十天年假增加至十四天、五年者由十四天年假增至十五天、滿十年或以上者最多可享有三十天年假。然而,正如部分台灣媒體指出,當地不少勞工難以申請年假或未能用盡年假,即使年假再多,往往只會白白浪費。加上法案規定員工未完成特休假只獲兩天工資補償,反而助長企業阻止員工申領年假。因此,增加年假對改善勞工待遇作用有限。

毫無疑問,「一例一休」是向商界傾斜的方案,目的是出賣勞工的利益,讓商人拃取最大的勞動力令企業自肥。然而,有趣的是,這個損害多數民眾權益的方案,是國民黨首先在2015年提出,可是隨著民進黨上台執政,這項政策改由蔡英文政府負責,使民進黨成為背棄群眾的千古罪人。

這個事例反映,與民眾利益相違的政治決定叢生,並不是個別政黨的問題。不論誰人執政都出現相同問題,說明問題是台灣政治生態使然。

在2008年以前,台灣立法院選舉採用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下稱SNTV)。SNTV的特點,是一個選區內有多個議席,而民眾只有一票選出一個候選人。由於議席較多,當選門檻不高,政黨只要重視配票,便可爭取最多的議席。但是,正正因為所需選票不多即可當選,容易造成「黑金政治」的弊病,不少候選人和政黨會透過買票或其他非法行為干預選舉結果,引致台灣政壇貪腐和官商勾結問題嚴重。雖然,台灣在08年後改用並立制(Parallel voting),但是觀乎其他曾經使用SNTV而近年改用其他選舉制度的國家,如韓國和日本,官員舞弊和金權交易的問題依然存在,韓國總統朴槿惠捲入的政治風波正是一例。可見,SNTV對社會廉潔有著永久性的破壞,揮之不去,促使偏坦商界、犧牲百姓的政策往往得以通過。

另一個問題,是隨著民主選舉規模日大,所需資源漸增,令政黨逼於無奈,以勾結商人換取政治利益。近年的民主選舉,已經不再圍繞政策和管治理念的比拚,候選人需要發動輿論戰,打造吸引群眾的形象,才可在選舉中增加優勢。這種浩瀚的選舉工程,涉及大量資金,以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為例,兩名候選人合共花費超過20億美元,至於同年的台灣總統選舉,馬英九和蔡英文亦合共花費約4億港元。假如合計各級選舉的開支,相信會是令人咋舌的數字。面對如此龐大的資金壓力,只有商界捐獻才可滿足政黨需要,使政黨愈益依賴商界支持,並在上任後推動惠及後者的政策作為回報。因此,不難發現,台灣以及不少發達的民主社會不時發生出賣選民的事件,正正是政黨「投桃報李」的表現。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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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人政治2

 

<傻人政治>一文提及過,現今不少發達國家的選民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將手中的一票選擇對社會整體利益而言較差的選項。這種現象,實非西方民主國家獨有,香港同樣出現一班傻人選民,為了一時之快,作出差勁的選擇,以致立法會充斥傻瓜議員,諸如已經失去議員資格的游蕙幀、梁頌恆及一干喜歡搗蛋的議員如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鄭松泰等。

這群議員對立法會的貢獻不是零,而是負數,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深深影響立法會的形象,將一個莊嚴的政治場地破壞,淪為宣揚目無法紀、偏執激進思想的平台。侮辱華人、刻意放慢宣讀誓詞的速度、改變音調、倒轉國旗和區旗、搶走機密文件等等的行為,已經超出一個理性的成人應有的思維和行事標準,遑論出任香港政治機關的重要一員。他們可以在議會內作惡多端,正是一群傻人選民不慎選擇的結果。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過去根本沒有任何事例證明,這些激進議員對議會工作有多大作用。由數年前黃毓民「扔蕉」、至幾年前「扔杯」,到最近一連串的政治鬧劇,都未能增加激進勢力的在議會內外的影響力。事實上,對於當權者而言,面對日益激進的抗爭,更加不易妥協,以免一時軟弱助長歪風,令往後的抗爭行為愈演愈烈。相反,釋出誠意理性溝通,在互信的基礎上求同存異,才是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和爭取政績的上佳策略,2011年民主黨與特區政府促成的政改方案正是最佳例子,最終使香港的民主進程得以向前踏出重要一步。

既然激進派、港獨派不是真正為民做事的政治代表,意味著傻人選民支持該些傻瓜議員是出於純粹的宣洩。這些傻人選民運用手中的一票,不是希望議會運作順暢高效,落實惠民政策,而是希望同氣連枝的劣質議員,在議會中大演鬧劇,挑戰議會尊嚴和法治底線,以滿足他們對政治現況的不滿。

因此,當我們指責議員質素低下,對政治穩定和社會和諧造成無可估量的破壞時,應該首先思考是誰一手促成這個惡果。如果沒有傻人選民背後撐腰,不加分析地胡亂支持傻瓜議員進入議會,今天香港政壇就不會如此紛亂不堪。傻瓜議員固然可恥,但傻人選民亦難辭其咎。

傻人選民一方面要求政府完善施政,改善民生,但另一方面又支持與政府和普羅大眾對著幹的傻人議員把弄政壇,胡作非為。這種矛盾又幼稚的心態,就比如開著空調「衾棉胎」一樣,不知所謂,荒謬絕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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