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宣布,就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政策建議展開公眾諮詢。政府表示,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對《商品說明條例》進行全面檢討,並因應備受關注的銷售手法問題,提出具針對性的建議,目標是與商戶和消費者共同構建有效、具透明度和公平公正的制度,為香港營造有利於刺激經濟的良好營商環境。
政府強調,須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尊重合約自由之間取得平衡。諮詢文件建議就最常出現不當銷售手法的行業,並涉及大額預付金額的特定合約,實施相稱的規管措施。當中包括就美容服務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為7個曆日,退款期限則為14個曆日,讓消費者在訂立合約後有空間重新考慮消費決定。
美容療程。AP圖片
健身室。資料圖片
同時,建議就美容服務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合約期上限為兩年,以減低預繳式消費的風險。此外,文件亦建議將《商品說明條例》第13I條有關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內,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以阻止不良商戶故意規避調查。
公眾人士可於8月31日或之前提交意見,諮詢文件已上載至政府網頁。
商品說明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美容健身預繳合約設7日冷靜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FB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