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6月22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收到一個不明來電,電話中騙徒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內地犯罪活動,並要求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及索取所謂保證金。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19歲男子,涉嫌與5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港幣820萬元。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於6月22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收到不明來電,騙徒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內地犯罪活動,要求簽署保密協議及繳交所謂保證金。受害人擔心涉案,急於證明清白,不虞有詐,按騙徒指示到指定地點 等候所謂「特務調查人員」,並獲對方提供一部手提電話作聯絡用途 。騙徒取得受害人信任後,指示其將現金交予另一名「特務調查人員」,或轉賬至指定的傀儡銀行戶口。受害人其後告知家人,始發現受騙並報警。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接手調查,透過「銳眼計劃」翻查大量閉路電視,成功鎖定一名男疑犯身份。6月29日下午,警方在觀塘區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該名19歲男子,並在其住所檢獲一張「協警」工作證,以及相信是用作製作保密協議的電腦及影印機。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指出,被捕人在案中扮演「特務調查人員 」的角色,向受害人展示虛假證件或文件,並提供手提電話,以博取信任,令受害人相信自己確實涉及內地犯罪行為。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經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被捕人除涉及上述案件外,亦牽涉另外4宗同類騙案。該4名受害人當時仍未報案,警方接觸他們時,發現他們仍然與騙徒保持聯絡,部分人更準備再次轉賬,顯示詐騙過程仍在進行。幸得警方及時介入,經解釋及輔導後令受害人醒悟,成功攔截進一步損失。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透露,5名受害人的背景相似,均為年齡介乎67歲至74歲的女性退休人士。5宗騙案的騙款總額約820萬港元,其中單一最高金額的一宗案件涉及300萬港元。
警方藉此呼籲市民,無論是內地或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交收現金或進行轉賬匯款。在同類案件中,假扮特務的騙徒會出示虛假證件或文件以博取信任,市民切勿信以為真,應多加核實及檢查,慎防受騙。若收到自稱執法人員的電話並提出保證金或轉 賬要求,必須提高警覺。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