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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19歲男假扮「內地特務調查員」 連呃5名女長者涉款820萬

社會事

警拘19歲男假扮「內地特務調查員」   連呃5名女長者涉款8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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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19歲男假扮「內地特務調查員」 連呃5名女長者涉款820萬

2026年07月01日 12:57 最後更新:12:59

警方於6月22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收到一個不明來電,電話中騙徒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內地犯罪活動,並要求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及索取所謂保證金。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19歲男子,涉嫌與5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港幣820萬元。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於6月22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收到不明來電,騙徒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內地犯罪活動,要求簽署保密協議及繳交所謂保證金。受害人擔心涉案,急於證明清白,不虞有詐,按騙徒指示到指定地點 等候所謂「特務調查人員」,並獲對方提供一部手提電話作聯絡用途 。騙徒取得受害人信任後,指示其將現金交予另一名「特務調查人員」,或轉賬至指定的傀儡銀行戶口。受害人其後告知家人,始發現受騙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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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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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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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接手調查,透過「銳眼計劃」翻查大量閉路電視,成功鎖定一名男疑犯身份。6月29日下午,警方在觀塘區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該名19歲男子,並在其住所檢獲一張「協警」工作證,以及相信是用作製作保密協議的電腦及影印機。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指出,被捕人在案中扮演「特務調查人員 」的角色,向受害人展示虛假證件或文件,並提供手提電話,以博取信任,令受害人相信自己確實涉及內地犯罪行為。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經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被捕人除涉及上述案件外,亦牽涉另外4宗同類騙案。該4名受害人當時仍未報案,警方接觸他們時,發現他們仍然與騙徒保持聯絡,部分人更準備再次轉賬,顯示詐騙過程仍在進行。幸得警方及時介入,經解釋及輔導後令受害人醒悟,成功攔截進一步損失。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拘1男,涉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警方透露,5名受害人的背景相似,均為年齡介乎67歲至74歲的女性退休人士。5宗騙案的騙款總額約820萬港元,其中單一最高金額的一宗案件涉及300萬港元。

警方藉此呼籲市民,無論是內地或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交收現金或進行轉賬匯款。在同類案件中,假扮特務的騙徒會出示虛假證件或文件以博取信任,市民切勿信以為真,應多加核實及檢查,慎防受騙。若收到自稱執法人員的電話並提出保證金或轉 賬要求,必須提高警覺。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東區警區刑事部近日偵破共8宗「假冒官員」案件,拘捕一名48歲本地男子及一名21歲報稱學生的本地女子,涉案總損失金額超過1,000萬港元。案情指,騙徒訛稱是「內地公安人員」,指控其涉及洗黑錢等刑事案件,騙徒安排兩名假冒「協警調查人員」的同黨與受害人見面,並派遞偽造的保密協議以博取信任,指示交出金錢作為「保證金」。

警方偵破8宗假冒官員案。

警方偵破8宗假冒官員案。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梁涇文表示,今年7月上旬,警方接獲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舉報。當時受害人收到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來電,被指控涉及洗黑錢等刑事案件,並獲要求配合調查。騙徒其後安排兩名假冒的「協警調查人員」與受害人會面,向對方派發偽造的保密協議,藉此營造官方程序的假象,使受害人誤信自己真的捲入刑事調查。騙徒繼而以繳交保證金為由,誘騙受害人轉帳或交收現金。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梁涇文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梁涇文

東區警區刑事部人員翻查案發地點一帶的閉路電視錄像,成功鎖定兩名涉案者身份,並於2026年8月19日展開拘捕行動,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將該名本地男子及本地女子拘捕。經深入追查後,刑事部人員發現兩名被捕人還牽涉另外7宗同類「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令串案情節逐步浮面。

該7宗騙案發生於2026年5月至8月期間,共涉及7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2歲至72歲。案中騙徒同樣假冒內地公安,經電話接觸受害人後指控其干犯某些罪行,繼而要求轉帳或繳付保證金。兩名被捕人在這些案件中亦擔任「協警調查人員」角色,會身穿整齊西裝向受害人遞交偽造保密協議,以專業外型博取信任。連同首宗個案,8宗案件累計造成超過1,000萬港元的財務損失。

48歲男疑犯報稱為私人司機,21歲女疑犯則報稱為學生,兩人目前正被扣留調查。警方重申,這次執法行動凸顯騙徒分工細緻,由遙距致電恐嚇到安排地面人員接觸受害人,形成完整行騙鏈條。

警方藉此呼籲市民提高警覺,若接到不明來電,尤其是自稱執法人員者,必須加倍小心。騙徒可能要求受害人到公眾場所見面以增強可信度。真正的執法人員絕不會要求市民轉帳匯款、交收現金或提供銀行帳戶密碼。市民如有疑慮,應即時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利用防騙視伏App辨識可疑來電。

警方進一步提醒,騙徒除誘騙轉帳外,亦會慫恿受害人參與所謂「特務任務」或行動,訛稱完成後可證明清白。若市民明知對方是騙徒仍協助進行犯罪活動,同樣須負法律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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