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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醫生註冊條例:回應社會訴求、提升專業規管、保障病人福祉

博客文章

改革醫生註冊條例:回應社會訴求、提升專業規管、保障病人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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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醫生註冊條例:回應社會訴求、提升專業規管、保障病人福祉

2026年07月02日 13:54 最後更新:13:54

2026年6月26日,醫務衞生局正式將《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將於7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是次修例涵蓋改革醫委會組成、優化申訴處理機制、完善病人福祉保障、配合醫療培訓和吸引人才四大範疇。筆者認為,這是一次回應社會關切、提升規管效率、保障病人安全的重要立法舉措,值得社會各界全力支持。

改革源於現實迫切需求

香港的醫療服務水平享譽國際,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醫學課程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6年排名中分別位列全球第18及第26位,足證香港的醫療水平在亞洲地區,乃至世界都是傲視同儕。不過,縱有出色的醫學教育,若欠缺同樣高水平的醫療監管制度,則香港的醫療服務肯定亦達不到今天的高水準,作為香港的醫療規管機構,香港醫務委員會在維持醫生專業水平方面肩負關鍵職能。

醫委會一向肩負規管本港註冊醫生的職責,主要工作包括:註冊及發牌、制定專業守則、統籌專科培訓、舉辦執業資格試,以及處理公眾對醫生的投訴與紀律聆訊。一般而言,上述各項職能中,最受社會關注的無疑是醫委會處理涉及醫療事故申訴的效率和公信力,而偏偏是這項最為「萬眾矚目」的工作,近年卻屢受質疑。申訴專員公署的主動調查報告揭示,醫委會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存在系統性問題——截至2025年12月,仍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有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更有一宗腦癱嬰兒家屬的投訴被拖延15年,醫委會一度以「處理太久對醫生不公」為由宣布永久擱置聆訊。

改革醫委會組成:專業自主與公眾參與的平衡

誠然,「遲來的公義」某程度上算不上公義,這對申訴人和被投訴醫生雙方均構成嚴重不公,特區政府今次提出修例,正是對這些系統性問題的直接回應。對於有聲音擔心,是次修例會削弱醫學界的專業自主,筆者斷言,這絕對是過慮;細看草案,醫委會醫生委員數目維持24名不變,醫委會總委員人數由32人增至35人,新增的3名委員為來自護士、物理治療師等非醫生醫療專業的業外代表,整體業外委員比例由約25%提升至31%。

這一安排既確保了醫生在主掌專業判斷上的主導地位,亦回應了社會對醫委會組成更多元化的期望,新增的並非對醫療體系和專業醫療程序全無認識的「外人」,足證政府始終對維持專業自主有絕對的決心。

優化申訴機制:獨立、高效、透明

修例對申訴處理機制的改革尤為值得肯定。草案將「初步偵訊委員會」正名為「醫務調查組」,「研訊小組」正名為「醫務審裁團」,清晰劃分調查與研訊的職能。獨立審裁員人數由約140人增加一倍至280人,包括110名醫生及170名業外人士;調查組和審裁團各5名成員中最少3人為獨立審裁員,確保獨立評審主導申訴程序。調查組主席及副主席分別由醫生及業外人士擔任,駁回瑣屑無聊申訴需二人一致同意;審裁團主席不得由醫委會主席出任,避免角色衝突。

在效率方面,政府建議引入專責調查員,賦權其傳召證人及要求提交文件;取消審裁團將個案轉回調查組的機制;賦權醫委會就研訊程序發出實務指示並訂立時限。更為重要的是,草案要求醫委會就申訴處理各階段訂立並公布時間指標,逾期須向申訴人及被申訴醫生解釋。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預計,申訴篩查時間可由平均12個月減至6個月,由申訴至完成研訊的時間可由平均42個月縮減至約29個月,效率提升不少。

在透明度方面,草案擴闊覆核與上訴渠道,容許申訴人及被申訴醫生雙方申請覆核;醫委會秘書若認為審裁團命令不足以保障公眾,可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徹底改變以往僅被投訴醫生可上訴的單向局面。

完善病人保障與吸引人才

草案亦建議,干犯嚴重罪行且被法庭定罪的醫生,即時除牌或停牌,無須等待醫委會紀律程序;理順處分選項,以有時限停牌及有條件執業取代緩刑。一系列措施,有力保障了病人安全及平衡了醫生的權益。同時,草案將持續醫學教育要求延伸至非專科醫生,並取消特別註冊途徑中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額外要求,藉以提升本地醫生專業能力,同時吸引更多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服務,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醫療人才和創新樞紐。

《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是一次「對症下藥」的全面改革。它在維持專業自主的基礎上,通過改革組成、優化申訴機制、加強病人保障和吸引人才四大方向,有力回應了社會對醫委會公正性、效率和透明度的訴求。這份草案既維護了香港醫療專業的優良傳統,亦推動規管制度與時並進,達致「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的使命,社會各界應全力支持是次修例,讓香港的醫療專業規管制度邁上新台階。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的五級大火,奪去了168條寶貴生命,是香港社會難以磨滅的傷痛。政府迅速成立獨立委員會,展開調查,力求查明真相、追究責任、推動改革。隨著3月19日起聽證會的舉行,公眾的關注與情緒再次被點燃;然而,在3月24日舉行的第三場聽證會上,政府代表律師孫靖乾資深大律師的陳詞,提醒了我們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則:在調查尚未完成、所有證據尚未呈現、各方尚未充分陳述之前,社會不應急於作出任何論斷,更不應讓「未審先判」的風氣影響委員會的公正性。

調查尚在開場階段 結論言之尚早

孫靖乾在陳詞中清楚指出,目前聽證會仍處於開場陳詞階段,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所展示的證據,目的只是讓各涉事方及早掌握需要回應的事宜,並非作出任何指控或結論。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亦已明確提醒,研訊尚未進入各涉事人士作供及回應疑問的階段,任何將開場陳詞內容解讀為最終結論的做法,既不符合事實,亦有違程序公義。

獨立委員會的設立,正是為了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全面審視各方證據,聽取所有涉事人士的解釋與陳述,這一過程需要時間,更需要社會的耐心與尊重。若在調查初期便基於片段資訊對個別人士或部門作出具名指控,甚至引發網絡「起底」與輿論審判,不僅對涉事者及其家人造成不公,更可能對委員會的獨立判斷構成無形壓力。

政府坦誠面對不足 積極配合調查

孫靖乾在陳詞中重申,政府從未迴避三點事實:第一,有關制度存在不足之處;第二,政府在監督方面責無旁貸;第三,政府會推行系統性改革。政府部門在提交證據時,不論有利或不利,皆毫無隱瞞,全力配合委員會的工作。這種態度,正正體現了政府對真相的尊重、對公義的重視。

更重要的是,政府代表律師在陳詞中針對部分已被社會廣泛誤解或曲解的「疑似指控」作出了及時澄清,例如:

一)負責監督宏福苑大維修工程、處理工程提交文件以及視察建築工程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人員,預約巡查工地是否「通風報信」?事實是,預約是為了確保註冊檢驗人員在場協助採樣與即時回應問題,且預約與視察時間僅相隔一天,已屬盡量壓縮時間的安排,並非所謂「串通造假」。

二)另一備受社會關注的指控是,ICU人員在現場視察時,只選取比較方便觸及的位置採取棚網樣本,會給予施工一方較多機會干預測試結果;但事實上,相關的採樣是「上午通知、下午到場」,施工一方根本難以預測ICU人員的採樣位置,更無法在極短時間內大規模更換棚網,所謂「做手腳」的說法缺乏客觀基礎。

作出上述指控的人,是典型的「後見之明偏差」,也就是所謂的「事後孔明」;針對ICU的指控,完全是建基於「現在」知悉了ICU「當天」的取樣位置而作出,這對當事一方而言可謂極不公平。真實的情況是,受查一方根本無從估計ICU的採樣位置,某程度上是造假無從,再加上在極短時間內,施工一方根本無法更換已經上架的棚網,說ICU當天的做法增加了施工方干預測試結果,明顯值得商榷。

筆者認為,上述各項澄清並非為了「開脫」,而是為了讓公眾在掌握完整背景的前提下,繼續以審慎、客觀的態度審視證據,避免在似是而非的論述中迷失焦點。

讓獨立委員會完成其使命

獨立委員會的調查,涉及複雜的事實梳理、技術分析與責任釐清。除了政府部門,還涉及災民、註冊專業人士、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等多個持份者。各方的證詞、解釋與證據,將在接下來的聽證會中逐步呈現,跨部門調查專組亦將就事故詳情繼續展開深入調查,包括進行火災分析及電腦流體力學模擬測試,並於最終報告中提供詳細分析,報告暫定於2026年5月完成,屆時將提交委員會。

在這樣的關鍵時刻,社會各界更應堅守「程序公義」,讓委員會在不受干預的環境下完成其工作。任何基於片面資訊的推測、標籤化指控或情緒化的輿論審判,只會損害真相的浮現,無助於公義的伸張。168條生命的逝去,是香港社會的集體傷痛,特區政府和市民都渴望真相水落石出,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正因為這份渴望如此強烈,社會更應以理性、克制的方式,支持獨立委員會依法、依證、依理作出判斷。正如孫靖乾所言,政府已準備好面對制度上的不足,並正在積極推進改革;社會此刻最需要的,不是急於定論,而是給予委員會足夠的空間與時間,讓證據說話,讓真相浮現。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