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台發出颱風警告信號,屋宇署呼籲市民及業主盡快跟進防風檢查清單,確保大廈及單位內外安全,以減低颱風引致的公眾及樓宇安全事故風險。
室內防風要點
在室內方面,屋宇署提醒市民應檢查天台、平台及地庫(包括停車場),確保地面排水渠及雨水沙井暢通無阻,沒有淤塞。對於有水浸風險的地方,例如機電設施房及地庫停車場等,應加設合適的抽水裝置。此外,位於空曠位置的窗、玻璃門及玻璃面板應加上保護物料或裝置,並確保所有可開啟的窗戶(包括玻璃幕牆)已穩固地關閉並鎖緊。
室外防風要點
在室外方面,大廈外牆的伸建物及裝置,包括棚架、招牌、廣告、裝飾、太陽能發電系統及其支承構築物,或其他屋宇裝備裝置的支承構築物,業主或佔用人須作出適當安排,確保其穩固及安全。同時,物業範圍內的斜坡或擋土牆,應確定有否出現異常現象,例如裂縫、排水管阻塞、泥滲出或墮落的岩石。大廈吊船亦須確保已駛回安全位置,並已適當地穩固。
天文台發出颱風警告信號,屋宇署呼籲市民及業主盡快跟進防風檢查清單。屋宇署FB圖
屋宇署呼籲市民留意更多颱風季節期間的樓宇安全預防措施,詳情可瀏覽相關網頁:https://bit.ly/33jX9sZ 。
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昨日(六月二十四日)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46,655元。
屋宇署。
第一宗個案涉及沙田大輋一幢村屋後花園加建圍牆及搭建物。由於有關僭建物不會獲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而該等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曾遭屋宇署檢控,並被定罪及共被判罰款59,120元。由於該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第二次撿控,並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8,200元,當中43,2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
第二宗個案涉及深水埗福榮街一幢商住大廈,在其天台及核准簷篷加建兩個搭建物,以及圍封天台的批准晾衣亭並分間成四間房。該等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檢控,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8,455元,當中58,455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25日)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