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外遊高峰期,不少市民計劃出外放鬆。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提醒,無論前往哪個地方旅行,回港時切勿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因為現時在香港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亦屬違法。
根據《進出口條例》,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草本煙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並會留有案底。當局強調,無論產品數量多少,都屬於違法行為。
此外,任何人若在公眾地方管有少量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煙彈、加熱煙支、草本煙),可被定額罰款3,000港元。若管有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用物質、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控煙酒督察聯同海關人員會繼續在各邊境口岸加強執法,嚴防另類吸煙產品流入香港。當局呼籲市民守法,共同營造無煙香港。
暑假外遊高峰將至 衞生署提醒出入境旅客另類煙禁令。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FB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