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一架由香港飛往倫敦希斯路的航班,7月4日飛經羅馬尼亞領空時突然短暫通訊中斷,觸發北約「快速反應警報」(QRA)機制,派出戰機升空警告。本港民航處今日(7月9日)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已要求國泰航空嚴正跟進,並於一周內提交詳細調查報告。
民航處。資料圖片
民航處指出,初步資料顯示涉事航班當日全程依循批准航道飛行,其後按計劃安全抵達目的地。當局已要求國泰航空全面檢視事件,包括當時航機的運作情況、通訊設備的設定,以及與當地航空交通管制單位的通訊聯繫等,並提交詳盡報告,以查找事件成因。
國泰航空正按要求進行全面檢視,包括與有關機組人員會面。民航處表示,在接獲報告後會隨即進行審視,並聯同航空公司作適當跟進。
國泰航空正按要求進行全面檢視。資料圖片
為提醒市民及遊客有關《小型無人機令》的法例要求,民航處聯同警方於星期二(9月29日)在灣仔海濱花園、中區海濱長廊及尖沙咀海濱花園展開聯合宣傳行動。行動期間,人員透過派發單張及展示宣傳橫額,提醒公眾遵守《小型無人機令》的規管要求及操作規定,並呼籲在放飛小型無人機前瀏覽「SUA一站通」,以了解最新的飛行資訊。
民航處聯同警方維港兩岸宣傳《小型無人機令》,違規放飛最高囚2年罰10萬。
民航處聯同警方維港兩岸宣傳《小型無人機令》,違規放飛最高囚2年罰10萬。
民航處指出,維港兩岸一帶屬限制飛行區,任何人若在限制飛行區內放飛小型無人機,均須事先獲得民航處及/或相關當局的許可。處方提醒,市民在放飛無人機前應查閲無人機飛行圖,以掌握最新指定的限制飛行區資訊。
民航處聯同警方維港兩岸宣傳《小型無人機令》,違規放飛最高囚2年罰10萬。
民航處強調,小型無人機無論用作消閒或商業用途,均須符合《小型無人機令》的要求,切勿違法於限制飛行區內、或在可能影響航空安全的情況下放飛小型無人機。民航處及警方呼籲市民和遊客切勿以身試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及罰款港幣100,000元。
如欲獲取更多資訊,可前往SUA一站通瀏覽:https://esua.cad.gov.hk/web/
民航處聯同警方維港兩岸宣傳《小型無人機令》,違規放飛最高囚2年罰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