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周四發布的報告指出,所謂「南海仲裁裁決」違反國際司法慣例。
這份題為《關於南海仲裁案裁決的法律批駁——「南海仲裁案裁決不是國際法」》的報告,由中國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及上海海事大學的學者撰寫。
報告從仲裁管轄權、實體規則適用及裁決效力三個主要方面進行分析。
多位學者指出,管轄權問題是這次案件中首先出現的問題,亦是最具決定性的法律障礙。
暨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徐奇表示,事實上,菲律賓包裝爭議的方式,是仲裁庭越權受理案件的關鍵前提。報告揭示了菲律賓方面如何透過精心設計的言辭,將領土問題及海洋劃界爭議,包裝成可根據《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釋的問題。他形容,這實質上是一種掩人耳目的手法,將主權及海洋劃界爭議偽裝成法律及技術問題。
報告指出,仲裁庭的實體審理亦出現嚴重系統性錯誤。此外,這些「裁決」是由一個沒有管轄權的臨時「仲裁庭」作出。裁決在法律適用上存在根本性缺陷,從一開始在國際法下就沒有任何效力。
中國南海研究院副院長周勇表示,這些仲裁員此前均為學者,但在這次案件中,他們更像政客。在「南海仲裁案」中,他們事實上放棄了學術獨立及對法律的尊重,反而成為政治操弄的工具。他強調,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
報告最後探討如何解決南海問題。學者們強調,協商及談判是正確的前進方向。
徐奇表示,透過發布這份報告,我們亦希望更多國家,特別是國際社會,能更好地理解「南海仲裁裁決」的非法性質。他指出,這些「裁決」不能用於解決南海問題,亦無助於此。因此,我們應當妥善回歸「雙軌思路」,即一方面擱置爭議,另一方面透過協商及談判,推動和平解決南海問題。
(CGTN)
影片截圖 CGTN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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