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在旺角兩間書店拘捕5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目前5人已獲准保釋外出,警方會繼續調查。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法律清楚訂明,藉一些物品包括刊物,煽動對特區政府或司法機構的不信任,或者挑撥憎恨,即屬違法,過往的案例就包括「羊村案」。他強調,賣書的人有責任確保出售的書籍不違法,並以賣食品作比喻,指賣食品的人要確保食物不會令人中毒或肚瀉,雖然未必每樣食物都要咬一口,但總有方法知道食物來源或成分。他相信書店老闆不可能不知道書本的內容就售賣,強調「無揭開看過」並非一個藉口。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對於市民外遊買書回港,入境時才被發現有問題,鄧炳強表示,凡事講證據,有足夠證據才會拘捕和檢控。至於最嚴重後果是否沒收書籍,他指每宗案件情況不同。
鄧炳強強調,國家安全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因為國安風險仍然存在,包括外部勢力、本土恐怖主義、「軟對抗」和潛逃人士,必須不停檢視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才能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