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連兩日在東涌一個新入伙的大型屋苑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重點打擊從事裝修工作的非法勞工及聘用他們的僱主。行動中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3名懷疑非法勞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五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發現,有裝修公司透過網上社交平台以相對低廉的價錢作招徠,提供一站式裝修工程服務。這些公司涉嫌聘請非法勞工來港進行裝修工作,藉此降低服務成本並從中牟利。調查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採取行動,合共搜查了117個目標單位。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五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的3名懷疑非法勞工均為男子,年齡介乎32至42歲;而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2名僱主同樣為男子,年齡均為56歲。入境處表示,有關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五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已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