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富途國際(香港)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處理或處置某實體客戶帳戶內的資產,涉及金額以逾1.25億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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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指出,有關實體涉嫌參與一項欺詐計劃,目的為營造首次公開招股股份需求的虛假或非真實表象。
證監會在新聞稿中強調,富途並非調查對象,有關限制通知書不會影響富途或其他客戶。根據限制通知書,富途在未獲證監會書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處置或處理相關客戶帳戶內的任何資產。若富途接獲任何與受限制資產有關的指示,亦須立即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