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星期一在機場偵破一宗行李藏毒案件,檢獲約4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90萬元,並拘捕一名28歲內地男子。
香港海關於機場檢獲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人士今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替他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箱內發現該批懷疑大麻花,隨即將他拘捕。海關表示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毒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參與販毒,亦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並在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切勿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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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至7個月及罰款800至1,000元。
相關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6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9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和一名30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9,200支未完稅香煙及81,6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82,500元,應課稅值約30,4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在9月11日分別被判處監禁7個月和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和罰款1,0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另外,海關人員於9月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56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38,000支未完稅香煙及8,0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195,000元,應課稅值約125,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9月10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相關證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